【地评线】天府网评:“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职责

http://www.scol.com.cn(2021-4-9 11:34: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贾合祥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我为群众办实事”,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结合各行各业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为人民谋利益,为民族谋复兴”是我党百年前诞生起就确立的初心使命,“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则是每个党员入党时对党和人民的承诺。所以,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提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并非新要求,而是对党员干部践行党的宗旨、不忘初心的再要求、再提醒、再激励。换言之,“我为群众办实事”就是共产党人的本色,就是党员干部应履行的基本职责。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在强化公仆意识。必须牢记,无论职务高低,党员干部都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除了全心全意为党工作和为人民服务,在党内没有自己任何特殊的利益可言,更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这是起码的党性要求。所以,党员干部必须常温誓言,不断提醒自我,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就是要诚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否则,庸庸碌碌,在其位不谋其政,甚至以权谋私,变“公仆”为“主人”,本末倒置,就是对党员初心使命的亵渎,就难于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在强化为民情怀。必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做人民勤务员,就要“俯首甘无为孺子牛”,踏踏实实地为群众服务、办实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能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想做,而当实事求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标准,正如《通知》所要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安排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切实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要办好事关全局的民生大事,也要办好油盐酱醋茶直接关系民生的生活小事,只要是群众合理诉求的,再小的实事也要去办好。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在强化群众观念。必须牢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一些党员干部看来,自己也想为群众办些实事好事,就是不知道该从何处着手,这便要求,要注重调查研究,走完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坚持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与群众为友,拜群众为师,甘当群众的“小学生”,多听听群众诉说。这样,才能知道群众的诉求,把握好办实事的方向,切实把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为群众解决一些现实问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职责、是党性要求,也是党员干部自觉自律自省,践行初心使命的自我监督,归根结底,党员干部必须要心中有民,不仅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按照《通知》要求去做,更要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尽职尽责,努力做好。(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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