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微信不能侵犯员工的休息权

http://www.scol.com.cn(2021-4-26 9:08: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非工作时间,老板的微信到底该不该回?近日,女艺人张萌参加综艺节目的一段谈话中透露,自己会在凌晨三四点钟给员工发微信,如果员工不回信息,自己会在早上7点追问员工为何不回信息。此事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随后,张萌在其微博就此事发文道歉。在微博留言中可以看到,大家对于下班后的工作微信抵触情绪较大。(4月25日中国新闻网)

  八小时之外的非工作时间,工作微信到底该不该回?这是很多员工的烦恼。女艺人张萌的遭遇并非个案,而是职场普遍的现象。按理说,下班时间属于员工休息和自由支配的时间,但微信工作群在下班后布置工作已成为一种常态,令员工常常不堪其扰。笔者认为,工作微信岂能绑架员工休息时间,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肆意侵犯员工的休息权。

  现如今,微信、QQ等各种即时通信方式,让员工感到“无处藏身”,时时刻刻都有可能接到单位或上司的工作指令,甚至一部分单位还要求职工必须“24小时待机”,这样就等于绑架了职工的休息时间,这让员工下班后提心吊胆,生怕接到单位的工作指令,以致无法安心休息。类似女艺人张萌的遭遇,早几年就有过真实案例,且已上升到劳资纠纷的层面:一名员工因晚上未及时回复微信被老板辞退。不过,在律师帮助下,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最终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用人单位侵犯员工的休息权,就有可能付出代价。

  我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从理论上讲,员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在下班时间发布的工作指令。但现实生活中,面对微信安排工作占用休息时间的情形,大多数劳动者已经习以为常,甚至感到十分反感,但也不得不在休息时间,把接到指令的工作任务完成掉。由于担心维权会被罚款甚至“炒鱿鱼”,员工大都不敢投诉或举报。这种现象在客观上,也纵容了单位的劳动违法行为。

  诚然,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有紧急工作或事务,需要员工在休息、休假时间内完成的,也应当算作加班,并支付合理的报酬,不能让员工在工余时间无偿去做额外的工作量。否则,用人单位经常让职工在八小时外加班而没有任何报酬,将会伤透员工的心,也让员工没有一个归属感,一旦有其他好的工作机会或去处,他们便就会毫无留念地“跳槽”离开。这从长远利益来讲,对用人单位的发展也是十分不利的。对此,用人单位应当反思。

  笔者认为,用人单位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要让劳动者充分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不要再用工作微信等方式,随意绑架职工的休息时间或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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