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游客逼到厕所过夜的“明码标价”有点黑

http://www.scol.com.cn(2021-4-6 8:15: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4月3日,山东泰安,清明假期第一天,网友爆料泰山山顶南天门附近住宿涨价,1200一间学生住不起,饭店不卖饭卖座位,20元一个人趴着睡,不少游客选择在厕所度过一个“有味道”的夜晚,视频一发引发热议。(4月5日《东方今报》)

  面对游人如织,景区宾馆看到了商机,纷纷提高住宿价格,最昂贵的地方一间普通的客房,价格就在“一晚上1200元”。不少游客,因为“住不起”而不得不想其他办法:有的到饭店买个座位休息一会儿,有的则在厕所里度过,过了一个“有味道”的夜晚。

  对于“高额住宿”,有关方面给出了这样的回应:不是所有客服都是1200元左右一间,也有便宜的,这取决于游客自己的选择,而且都是“明码标价”的。言外之意是说宾馆住宿管理是没有问题的,一个是有“不同价格的”供选择,一个是都是“明码标价的”。似乎这样的回应是没有问题的。而实际上这种回应是“白天不懂夜的黑”。

  首先来说,在旅游旺季,住宿的价格既是“有选择的”也是“没选择的”。的确,宾馆的收费价格有不同的档次,但是面对众多的游客,住宿是满足不了需求的。比如“低廉的客房”根本就不够用的,短短时间之内“低廉的客房”就人满为患了,剩余的都是“高昂的客房”,对于剩余的游客来说,他们要想“住上一晚”就只能“无法选择了”,就只能选择“高昂的客房”。

  其次来说,虽然是“明码标价”是“童叟无欺”,但“高昂的收费”并不能因为是“明码标价”的一定就是“合理的收费”。就像我们的超市商品一样,其价格的构成是需要成本核算的,不能完全以“市场自由”的名义,制定“不合理的价格”。比如,多次被曝光的景区餐饮一样,出现的“高价大虾”“高价炒鸡”“高价蘑菇”“高价饮料”,也都是“明码标价”,但是同样因为价格不合理而多次被整治。因此说“明码标价”是需要做的事情,但是不能因为是“明码标价”的就实现“价格飞翔”。尤其是旅游服务业的价格收费,不仅需要“明码标价”还需要“价格公道”。

  就拿泰山 “1200元一间的客房”来说,这个确实是“明码标价”的,也确实是监管部门“审批同意”的,问题是“合法了”未必就是“合理了”。面对被逼到厕所过夜的游客,监督管理部门真的就能“坦然入睡”吗!真的就能“鼾声震天”吗!景区要想长盛不衰,不仅需要“风景好”还需要“服务好”,不能拿着“风景好”就高高在上。毕竟“在厕所里过夜”不是真正的“有味道”,而是寒冷的“苦涩味”。作为景区城市,一定要把宾馆住宿服务搞好,让人不仅看到“风景美”还要感受“服务美”。(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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