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拆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

http://www.scol.com.cn(2021-4-8 8:37: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洪天云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是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全面启动的第一年,我们一定要注意立足现有基础、现有实际,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能搞大拆大建,特别是要严格规范村庄拆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村庄建设是为农民服务的。(4月6日新华社)

  近年,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合村并居”或“合村并点”主要是拆除原有老村庄,选址规划建设楼房式社区。不可否认,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存在着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带来了村级组织运转成本高,基层负担重;空心村比例高,土地浪费严重;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公共服务水平低;村级管理水平低,带领群众增收致富难;民主管理难等问题。这些“三高两难”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不改变传统农村治理结构,就很难打破城乡二元分割,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另外,不少地方政府近年债台高筑,在去债务杠杆的基调下,在城市已经拆不动的情况下,拟通过合村并居,拆掉小村庄攒成大社区,释放出大量集体建设用地,再将这些建设用地指标卖给发达地区以化解债务危机。这种“合村并居”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搞政绩工程,“逼农民上楼”。

  “合村并居”是城镇化的重要途径。但农民祖祖辈辈生活在农村,他们对农村和土地有着特别的感情。特别习惯于有院落的房子,虽然这些房子不是那么规整,但他们对此很有感情。这几年,有的地方政府和商人借“合村并居”之名,打起了农民土地的主意,他们以十分低廉的费用从农民手中拿到土地,一转手就是几十倍、几百倍甚至是几千倍的利润。虽说有时也装模作样和农民进行协商,但最后一切都由不得农民说了算。反正有人只要盯上了农民手中的土地,农民就没有了说话的权利。土地的无序征用,诱发了各种社会问题,特别是所谓的一次性补偿已难以保证失地农民长期维持生计,越来越多的农民将面临“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困难,积聚了大量社会矛盾,埋下社会不稳定隐患。表面上看,虽然农民住进了楼房,但生活不习惯了,宅基地没有了,生活成本等增加了,日子难过了。

   中国自然村落的形成,经过了几千年演变、沉淀,每一个村庄都是一部厚重的家族史。一部一部的家族史又是伟大的中国历史的重要组成单元,农村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基础。传统村落的保护既能留住乡愁记忆,更能促进旅游等。不顾实际盲目推进“合村并居”把传统村落给破坏掉了。有关数据显示,中国自然村数量从2000年360万个减少到2015年的230万,15年内减少了三分之一还多,相当于平均每天237个自然村消失。2005至2015这十年间,我国古村落的数量由5000个缩减一半至2500个。平均每一天就有一个古村落消失。照此速度,如不加以保护,不远的将来自然村和古村落将在中国消失殆尽,香消玉殒,不免令人痛心。

  “合村并居”涉及生产结构、空间布局、管理体制的调整,关系到人文关系、生产要素的重组,既敏感又复杂。因此,“合村并居”不仅不能由当地政府说了算,也不能只由当地老百姓说了算,而应该由国家的法律法规说了算。在严格按照法律行事的基础上,要充分尊重和顺应民众意愿,维护群众的利益,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确保不减少基本农田、不增添农民负担。如果实在要“合村并居”,也必须明确“五不变”的政策,即合村后,原建制村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各类承包、租赁合同及合理优惠政策不变,村级资产、债权债务不变,自然村村名不变,村民的福利待遇不变。(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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