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1-3-26 9:06:0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报考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体育老师这个岗位,要求应聘者具有篮球裁判国家二级和健美操指导员国家三级及以上证书等,这是很正常的条件,但证书显然是要正规的,然而,疑似的“野鸡证书”却过了关,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落榜者查看第一名考生邓阳的专业资质证书,发现邓阳提交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和自己考取并持有的健美操指导员三级证书外观存在显著差异,且该证书的发证机构并非国家体育总局或省市行业协会,而是“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可依据相关规定,健美操指导员一级、二级和三级证书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颁发,审批结果须报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备案,“无论是从何渠道报考,获得的证书最终都应由国家或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或其下设机构颁发。”不是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显然不是正规的。而第一名出示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的颁发单位是何方神圣?据查,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在其网站对外宣称其为中管院直属事业单位,但该网站在工信部的备案主办单位名称为“北京管科新职教育科技中心”,单位性质为企业,并非事业单位。工商资料显示,北京管科新职教育科技中心2018年10月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系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不包括任何普及推广健美操或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此外,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管科新职教育科技中心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但实缴资本和人员规模均不详,参保人数显示为0人。这样的单位能发证书吗?有资格发证书吗?发的证书是正规的吗?能被承认吗?更为搞怪的是,举报人因为首次举报未果,为获取更充分的证据,在向律师咨询后,决定冒险在网上购买同款证书。1月5日,举报人收到了他花2500元网购的证书,与第一名提交的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是一样的,换言之,这个证书是可以“买”的。能“买”的证书还会是真的证书吗? 面对疑似的“野鸡证书”,面对举报,1月1日,勐腊县纪委答复称,经鉴定,邓阳的证书为真,不存在以假证应试。在验审报考资格的时候称证书有效,即便是面对举报,也仍然声称证书“真实有效”。如果用钱买到的“野鸡证书”可以报考,以后还是老师,这如何教书育人?让学生如何信服?更重要的是,如果“野鸡证书”能过关,如何维护事业单位招考的严肃性?面对已经引起民众关注的疑似“野鸡证书”报考岗位事件,选择无视,或是信誓旦旦称“证书真实有效”,是无法令民众信服的。因此,上级部门应该介入调查,需要向民众讲清楚的:其一,证书是否真的真实有效?其二,是否存在买卖证书现象?其三,是如何通过资格验审关的?其四,当地纪委是如何得出“证书真实有效”的结论的,相关人员是否存在有意包庇过关行为?这些问题均需要上级部门一一解答,从而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