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只能买不能退的“老黄历”该改改了

http://www.scol.com.cn(2021-3-23 8:52: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苑广阔
作者:苑广阔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今年以来,电影市场持续火爆。然而,有不少观众反映,电影票“退票”“改签”难。“电影票退票攻略”成为一些社交媒体上的热门话题之一。(3月22日《工人日报》)

  最近几年国内电影市场异常火爆,观众观看电影的习惯,也在发生着改变,比如多数人现在都喜欢通过影院自己的自媒体客户端或者是第三方售票平台来提前买票,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一些热门影片自己想看的时候买不到票;另一方面也方便选一个理想中的座位,提升观影体验。

  这当然很好,但是如果你提前买好了电影票,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无法去看电影,想退票或“改签”的时候,就会发现难上加难。不管是影院自己的客户端,还是第三方售票平台,往往不是根本不设置退票或改签的功能,而是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影票一经售出,拒绝退票或改签。

  如果消费者找到影院的前台,希望现场退票,也往往会被直接拒绝。即便少数允许退票的影院,也设置了退票的种种条件。有的影院只允许在自己客户端买票的消费者“退改签”,如果是在第三方售票平台买的,则不允许。还有的影院要对退票收取手续费,一些影院退票的手续费高达原票价的近四成。

  影院方面对消费者退票为何如此抵触乃至干脆拒绝呢?一些影院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么做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人恶意刷票,因为刷票会造成预售期间票房大卖的假象,影响影院排片。而一场电影只要有一人买票,就无法更改电影的排期。如果此时遭遇恶意退票,不仅这部电影票房会降低,直接影响影城收入,别的电影也会失去更多排片机会。

  影院的这个理由,看似也成立,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经营者单方规定“电影票售出概不退换”,是以格式条款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用户去影院看电影买票,实际上是与影院或第三方平台签订了关于电影票的买卖合同。合同履约前,双方都有权利变更或解除合同。影院和购票平台单方设立“不退不改”规定,不仅不合情,也不合法。

  实际上,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早在2018年9月就发布了《关于电影票“退改签”规定的通知》。其中规定:各方制定的“退改签”规定,要简化手续,优化“退改签”流程,全国各影院须在大堂醒目位置公示购票“退改签”须知,以保证观众提前了解相关“退改签”规定。国家广电总局出台的《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也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现在来看,这些规定显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有关方面应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才行。而为了平衡影院和消费者的利益,也不妨借鉴火车票的退票规则,规定越早退票,手续费越低,退得越晚,则手续费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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