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个人信息安全,拥抱美好明天

http://www.scol.com.cn(2021-3-9 9:23:2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吕海峰
作者:吕海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 ?个人信息保护关系着每一个人的权益,3月3日的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的消息显示,《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3月7日晚间,新京报又举办了“2021两会新京报经济策之个人信息保护”论坛,邀请相关代表委员与专家学者就相关话题进行讨论。

  事实上,伴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广泛使用,个人信息泄露越来越成为一个潜在的严重问题。正如有数据统计,如今网民被泄露的个人信息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其中,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都被泄露过,包括网民的姓名、学历、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等。于是,刚买完房,就不断有装修公司打来电话;孩子刚出生,各种母婴用品的推销电话便不断响起,甚至有的幼儿教育机构也会打来电话,表示“关切”,希望未雨绸缪……这些都已成为了我们当前生活的一种新“常态”。

  尤其是,作为生物意义上的人脸、指纹识别等,相比AI时代之前的个人信息保护,当下所面对的问题更要复杂得多。甚至,成为了守护个人隐私、财产安全的枢纽所在。正因如此,贩卖个人信息一时间俨然成为了一门生意,只要有利可图,即使“查开房记录”也能屡试不爽。

  当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党和政府一直以来都高度关注,从2003年《居民身份证法》中对于警察需保护个人信息的规定;到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首次通过刑法对于买卖个人信息予以打击的规定,以及201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可谓是不断加强。

  然而,由于互联网科技浪潮的时空变幻,在涉及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的落实上,目前还存在很大的欠缺。为此,当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郭卫民提到“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后,马上就成为了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此,笔者建议,一方面,在数字化时代的背景下,还需进一步厘清《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权责边界,强化对相关互联网企业的法律监管,要求其必须履行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的企业责任。另一方面,一旦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相关部门应起到带头作用,不能因为我国实行网络实名制,就可以对相关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视而不见。比如,曾经在防控疫情当中一度出现在网络上的个人身份信息。

  总之,在发展数字经济上,我国已成为领跑者,难免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但唯有守住信息安全的阵脚,我们才能更好把握信息化浪潮所带来的发展机遇,拥抱更为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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