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报警单独列项不仅是规范化的小步骤

http://www.scol.com.cn(2021-3-4 9:22: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严奇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反家暴”成为多位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全国妇联今年将提交《关于公安机关设置反家暴工作专项统计的提案》,建议公安部门在110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作为专项统计指标,做好涉家暴案件的信息登记,从而督促基层执法人员规范性执法。(《新京报》3月4日)

  提案方认为,由于目前尚未按照反家暴法的规定对家暴警情处置及告诫情况进行专项统计,影响了对公安机关家庭暴力处置情况的有效评估。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统计指标的规范约束,部分基层公安干警仍存在“家庭暴力是家务事”的错误认识,对家暴案件重视不够、处置不力的现象仍然存在。

  走进大数据时代,数据调查基础是指导警方执法的关键要素。缺乏统计结果,把家暴作为其他警情类别处理,一方面影响执法机关对警情的全面判断,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执法人员帮助受害者。单独列项虽然看起来不过是实现规范化的“小步骤”,却也能起到遏制家暴现象的连带效应。

  必须看到,不少家暴受害者之所以不愿报警,一部分原因却是担心报警之后,警方不愿处理或懒于处理。倘若被施暴者得知,又会导致家暴行为加剧。在老旧观念的影响下,在“报警”与“不报警”的博弈间,受害者无奈选择忍气吞声。对家暴单独列项,有利于促动警方积极处理,化解受害者的报警忧虑。

  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19年发表的一篇题为“公安机关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践与完善”论文中,作者曾对387名民警进行线上问卷调查。其中,对于能否区分一般家庭纠纷和家庭暴力,119人选择“有难度”,10人坦言“不能”。实现“单独列项”之后,势必会对接警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推动警方有效处理家暴案件。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小事”,有不少女性饱受其害。对待家暴,社会各界当有清晰的认识。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与盗窃、斗殴等警情同等看待,也有利于民众重视家庭暴力现象,积极帮助受害者。(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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