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拒绝“1314”加班建议当理性看待

http://www.scol.com.cn(2021-3-3 9:25: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留言:希望民政局能在2021年3月14日(周日)临时开门,实现新人们在好日子结婚领证的意愿。对此,怀宁县民政局给予回复称,2021年3月14日为法定节假日,怀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予加班办理婚姻登记。(3月2日《新安晚报》)

  “1314”有着“一生一世”的美好寓意,2021年3月14日,正好契合了这样的寓意,新人想在这天登记结婚讨个好“彩头”,当然无可厚非。然而,这天是周日休息天,怀宁县这名网友希望民政局能临时开门加班的建议,却遭到了当地民政局“无情”地拒绝。笔者认为,此事应当理性看待,民政局确实没有休息天加班义务,但如果能成人之美,为一部分有特殊需求而预约的新人,提供一些人性化的临时加班服务,又何尝不是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的体现。

  结婚是人生的大事,结婚登记需要仪式感,不少新人都希望在好日子或有特殊纪念的日子里,登记领取大红的结婚证。这名网友给怀宁县委书记留言称,一直因为疫情原因,婚礼延期举办,领证时间也是一拖再拖,因为在外地工作,他和妻子约定于2021年3月14日去婚姻登记,寓意“一生一世”,奈何这天是周日休息日,恳请特殊日子特殊对待,当天能为他们办理婚姻登记。而民政局回复称,当天为法定节假日,不予加班办理婚姻登记。这样的回复,拒绝了他的美好愿望和建议,无疑给这对新人泼上了一瓢冷水。

  不可否认,当地民政局拒绝休息日临时加班的回复,属于公事公办,也合理合法,似乎没有一点毛病。确实,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有依法休息的权利,没有临时加班的义务。如果“214”情人节、“520”、七夕节等有着美好寓意的日子恰逢休息日,或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有新人预约要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民政局都一一满足,工作人员岂不是没有休假的时间。因此,对当地民政局照章办事的回复,虽然对新人来说有点冷冰冰,但也没有必要去苛求。

  当然,为满足一部分新人的个性化需求,一些地方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特事特办,工作人员放弃了休息休假的时间,在“214”情人节、“520”及五一、国庆等法定休息日,为新人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人性化的服务举措,很受民众的欢迎和赞许,真正体现了为民服务的意识和宗旨,也提升了政府部门的社会声誉和公信力。而对比之下,怀宁县民政局对民众的个性化需求,一拒了之,根本就不去关心和重视,为民服务的意识显然不够,令满怀希望的新人感到沮丧。

  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必须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对一些民众个性化或特殊的预约需求,应当克服自身的困难,尽可能想办法予以满足。怀宁县民政局两全其美的做法,可以按照这名网友的需求,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协商提前为其制作当天的结婚证书,既满足了新人个性化的需求,又不影响工作人员休息;或在当天临时安排工作人员,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再给予工作人员相应的调休时间。这样,才是锦上添花的做法,总比冷冰冰的拒绝更有人性化。(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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