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鱼上贩卖投诉滴滴的优惠券,买家都没脸用

http://www.scol.com.cn(2021-2-26 11:15:2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严奇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有深圳网友在微博平台分享称自己在闲鱼平台购买滴滴打车优惠券后,收到了来自滴滴客服的投诉反馈,怀疑所谓的“10元优惠券”是卖家登录乘客账号后通过投诉的方式获取的。滴滴出行西南片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内部已经注意到类似投诉,将于近日作出统一回应。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曾与此类优惠券的卖家进行了联系。有卖家告诉记者,第一次购买需要由卖家登录乘客经常用来打车的滴滴出行账号进行操作,并非直接提供兑换码。不难猜想,与其说是“卖优惠券”,不如说是“卖获取优惠券的方法”。而且,这样的优惠券可不是“薅滴滴的羊毛”而是“吃司机的人血馒头”。

  众所周知,为了规范行业秩序,各大O2O平台都对从业人员推出了十分严苛的服务质量考评机制,面向投诉顾客拿出优惠券则是配套措施。把投诉获得优惠券当商品卖,势必会导致恶意投诉激增。即便有事后申诉渠道,仍会影响司机群体的整体收入,破坏司机与乘客之间的正常服务关系。

  本应该是维护公平秩序的投诉机制,却沦为压榨司机、破坏公平的利器。若长此以往,又有多少司机敢放心接单?又有多少投诉能获得司机认可?一个平台、一个行业,缺乏公平互信基础,服务质量便难以得到保证。

  当然,网购投诉获得的优惠券,对消费者来说,也未必是好事。且不说长期涉及恶意投诉,会影响平台对消费者个人评价,将手机号与验证码告知卖家,也有被窃取个人信息,冒充网络身份,甚至被诈骗勒索的风险。不正当交易买卖所涉及的不法问题可不止一点两点,不法商家既可以“吃司机”,也可以“吃买家”。

  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即可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涉及金额巨大,甚至还可能是一种欺诈行为。对待此类“投诉优惠券”,我们不能忽视。

  日前,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就售卖假货、违规发布 信息等问题,对闲鱼等12家电商平台开展集体、公开约谈。而闲鱼自身也因多次涉黄、涉毒、涉及诈骗广受舆论批评。电商平台不能什么都有卖,什么都敢卖,闲鱼不能在监督卖家方面,屡屡失责。平台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莫当坑害消费者的帮凶。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平台推出优惠券刺激消费屡见不鲜,与社交平台、电商平台分享和贩售优惠券也成了一门“生意”。古人说“以义为利则财恒足,既富方谷而邦其昌。”损人利己的投诉优惠券,不买也罢。(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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