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就地过年红包”却偷跑回家,是失信行为

http://www.scol.com.cn(2021-2-11 9:47: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最近,不少已领取“就地过年红包”的外来务工人员咨询,如果在春节期间离杭结果会怎样?现统一回答:如果申领人在2月11日-17日期间离杭,请务必在2月26日前主动退还补助资金。如在事后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取消政策兑付资格,依法追缴补助款项,并记入失信记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月9日《杭州日报》)

  人应该诚实守信。今年春节,出于防疫的需要,各地都倡导“就地过年”。为了提高人们“就地过年”的积极性,多地向“就地过年”的外地人员发放“就地过年红包”。如:浙江宁波对选择留下的职工可领666元现金红包,部分企业还将对年后第一天上班的员工奖励千元红包等。有了“就地过年红包”,许多人愿意留下来。

  但有的人不守信用,拿了“就地过年红包”后,却偷偷地遛回家过年了。特别是最近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对回家过年不搞强制提供72小时之内核酸检测报告等政策后,一些已领取了“就地过年红包”的外地务工者,便萌生了“回家过年”的想法。想“回家过年”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也是允许的,但应该如实向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汇报一下,并将已经领到的“就地过年红包”退回去。

  如果拿了“就地过年红包”后,不把“红包”退回去,而且向单位隐瞒自己的行程,偷偷地遛回家,这种做法看似聪明,实际上极不聪明,十分愚蠢。确实,留在原地过年,由于极大多数单位在大年三十至年初六都不在上班,有人以为偷偷地遛回家,是不会有人发现的。实际上,现在科技已十分发达,有没有留在原地过年,只要查一查绿色“健康码”就知道了,是不可能被糊弄过去的。

  对于有人领了“就地过年红包”却偷跑回家,杭州有关部门进行了统一回复称:“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退回红包,否则的话,依法追缴补助款项,并记入失信记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这给那些既想拿“就地过年红包”又想“回家过年”的人提了个醒。千万不能为了区区几百元的“就地过年红包”而闯下大祸。试想,一旦为了这点钱而被列为失信“黑名单”,那可能对自己以后的工作和生活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可能会后悔莫及。

  将领了“就地过年红包”却偷跑回家过年的人列入失信“黑名单”一点也不过分。“就地过年红包”是发给“就地过年者”的,也就说只有“就地过年”的人才能享受这一福利,不管是谁,没有“就地过年”就没有资格享受,如果容忍这种不守信的情况存在,那就会使一些好的政策的效用大打折扣,可能会使更多的人钻空子,既浪费了资源,又使政府的权威受到严重冲击。

  外来人员是否“就地过年”,可以自由选择,有关部门无权限制。“已经反悔”的外地职工,应该主动申请“退还红包”。有关部门应该畅通“退还红包”的路径,不要给退红包者增加麻烦,让他们能顺顺利利地“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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