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不戴口罩“罚单”具有警示意义

http://www.scol.com.cn(2021-2-3 9:21:4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叶金福
作者:叶金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月1日上午,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内加州广场和牛庄一带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巡查中,对9家未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餐饮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当日下午,执法人员在“回头看”中发现仍有1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遂对其处以50元罚款,这是新规实施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2月3日《珠江商报》)

  入冬以来,国内一些地方的疫情再次“反弹”,不但多地零星散发,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而且少数地方还出现“超级感染链”,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可以说,预防和控制疫情的传播、扩散和蔓延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心工作”。

  在此背景下,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不打牌等要求,依然是“防疫之需”和“安全之需”。尤其是“戴口罩”必须成为一种“防疫自觉”。

  众所周知,戴口罩是有效防控疫情传播、扩散和蔓延的最好办法之一。这不但可以防止病毒传染他人,也可以避免被他人传染。因此,“戴口罩”应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

  而作为餐饮从业人员,几乎整天和各种食品、食材“面对面”打交道,如果不佩戴口罩,势必会让食品、食材通过口腔的飞沫传播细菌,导致病毒的传播、扩散和蔓延。而一旦食品、食材中含有多种细菌、病毒,势必会给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尤其是,如果餐饮从业人员中有新冠肺炎感染者,那后果就更不堪设想了。可见,福建省出台《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基于“防疫之需”和“安全之需”考虑。

  此次,福建执法人员对餐饮业不戴口罩者开具首张“罚单”,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不戴口罩者”的一种处罚,更是对其他餐饮从业人员的一种警示。虽然一张“罚单”只有50元钱,但钱少意义大。

  当然,除了对餐饮从业人员要求“必须戴口罩”之外,还需对普通民众也应要求在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只有大家都养成了自觉“佩戴口罩”的良好卫生习惯,才能有效遏制病毒的传播、扩散和蔓延,疫情才能得到有效防控,可见,“佩戴口罩”不仅是一种文明,更是对“防疫”的一种助力。

  希望通过首张不戴口罩“罚单”这一案例,既能警示更多的餐饮从业人员自觉做到“佩戴口罩”,又能促使广大民众也能养成“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从而让“佩戴口罩”成为疫情防控非常时期的一种“防疫自觉”。(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