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欠不断”被公众号通报歪曲“教育惩戒权”

http://www.scol.com.cn(2021-1-29 8:19: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军荣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从1月27日起,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平台上,一则由“鹤壁高中2021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1月18日-1月24日违纪情况通报》引发教育界强烈关注。在这则署名为“校本部2021届高三年级”的情况通报中,详细列出了数十名学生的“违纪情况”。这些分布于近20个班级的数十名学生,被上述通报公布了姓名、所在班级和“违纪内容”。 (1月28日《澎湃新闻》)

  所谓的“违纪”,包括例如“抹护手霜”“梳头”“坐姿不端”“第三节自习课向别人传爆米花”“写网络小说”“哈欠不断”“上课5分钟还没有进入学习状态”“和同桌说话,眉来眼去”等。这些应该是学生之中的“小错误”,没想到,居然被公众号曝光,且将姓名、所在班级写得一清二楚,这显然是过分了,也是越界了,从歪曲“教育惩戒权”的嫌疑。

  的确,对于高三学生来说,现在是到了紧要关头,应该将全部精力放在学习上,诸如“抹护手霜”“梳头”是不应该的,但一旦出现,老师当场提醒一下就可以了,根本用不着将其作为“违纪情况”曝光在公众号上。另外,“哈欠不断”,可能是学生晚上作业做得太迟,可能是太困了,这同样也不应该算是违纪,如果遇到的是一名贴心的老师,可能会很宽容的允许学生叭睡一会儿,以解解困,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将其曝光于公众号中,又有何意义?这对于学生来说,是一点帮助也没有的。

  对于“哈欠不断”被公众号通报,至少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哈欠不断”能否列为“违纪”?这表明学校对“违纪”的界定是存在模糊的,这有权力过于膨胀的嫌疑。如果学校老师可以故意混淆违纪边界,则会伤害到学生;其二,将学生的“违纪情况”在公众号上曝光,这种通报方式极不恰当,侵犯了学生个人隐私,甚至有损害学生名誉的嫌疑。  

  其实,学校的“违纪通报”存在小题大作并非个别。“以上这些同学今天上课迟到,影响了我上课,请各位家长注意。”某家长微信群中有老师抛出一张若干学生站在讲台前一字排开的集体照,然后发了这样一段留言。可实际上当天是因为下雨,交通状况很不好。教育部最新出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3月1日起实施。《规则》中根据程度轻重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其中,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即便是“哈欠不断”要被惩罚,也只是属于一般教育惩戒,也不应该被公众号曝光。虽然事后删除,也给学生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对此,学校老师应该向学生道歉。

  “哈欠不断”被公众号通报歪曲“教育惩戒权”,折射出教师惩罚学生的随意性,也反映出校园内存在惩罚的小题大作现象,需要用制度加以管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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