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最强限塑令”更需最强替代品

http://www.scol.com.cn(2020-12-19 8:44: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朱永华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16日,成都市发改委和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将按照“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实施部分塑料制品禁用、限用行动。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都将逐步减少直至禁止使用,并明确了禁用倒计时。该《方案》也被媒体解读为成都版的“史上最强限塑令”(据12月18日《成都商报》)。  

  其实,早在2008年6月1日,我国的“国家版限塑令”就已经开始实行,按照“限塑令”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同样也被称为国家版的“史上最强限塑令”。  

  颇为遗憾的是,无论国家曾经出台的“限塑令”,还是12年后发布的“史上最强限塑令”,在“一阵风”推行一段时间之后,很快就被“无情”的现实所消解,市场乃至在人们的日常生活消费中,塑料制品尤其是不可降解的塑料袋使用,不但一切照旧,用“愈演愈烈”来形容也毫不夸张。其中一个最主要原因就是塑料制品特别是塑料袋、塑料吸管等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巨大便利和近乎“零成本的支出”还无可取代。无论是到商超消费还是去菜市场购买生鲜,塑料袋、塑料吸管等不但有“免费提供”,甚至还能按需随意索取。如果这种便利和免费不能完全改变或无可替代,仅靠一项“限塑令”单打独斗,限令再“强”也很容易被市场的“化骨绵掌”所消解掉。  

  应当说,要让“最强限塑令”得到最务实的落实,仅靠强有力的一个“限”字是很难实现预期目的的,生产制造塑料生活用品尤其是方便袋,既不是高科技也无需太高的投入,简陋的小作坊就可以批量生产,而这样的源头也很难清理干净。另外,同样一家商超或一家菜市场,是否提供免费塑料袋,往往也很影响顾客的消费选择。在早些年的“限塑令”落实中,有商超或菜贩因不提供免费“方便袋”而受到消费者冷遇的更被媒体屡屡提及。  

  由此可见,作为落实“最强限塑令”最重要的一项“配套措施”,当务之急就是对涉及居民日常生活的塑料替代品进行研发生产,开发生产出既能满足居民便利需求,又可供商家免费提供,同时又能和塑料方便袋“媲美”的替代品。尽管对这一替代品要求有些苛刻,但在现如今的科技条件下,攻克这样的“难关”应当不是太困难。  

  在落实“限塑令”的思维上,我们也不能仅局限于在“处罚”、“有偿”、“收费”乃至倡导市民使用“环保袋”上打转转,更应当在可降解的前提下,多在实用、便利和不给居民增添额外经济负担等方面开足脑筋,打好“组合拳”。人们“钟情”并对塑料袋依依难舍,就在于它不仅方便、实用,更能免费获得且满足一次性使用。而当这一切都能有替代品可供,并且让业已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得以延续,“限塑令”无需太“强”,人们也很乐意接受和服从。否者,所谓的“史上最强限塑令”也只能在市场和社会的“化骨绵掌”中再次轮回。(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