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政策”不能凌驾于便民惠民之上

http://www.scol.com.cn(2020-12-17 8:16:2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张立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不久前,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板桥社区小伙儿邓俊喜得贵子,这本是一件喜事,可在给孩子上户口时,却发生了让他糟心的事儿……“社区干部说按照村规民约,像我这种再婚人员给孩子上户口,必须交纳1万元公益金。”(12月16日 四川在线)

  二孩上户口,国家本没有额外的程序规定,但在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板桥社区,居民邓俊给二孩上户口却遭遇的上户口交公益金的“土政策”。居民交费不明不白,不情不愿,社区收费却理直气壮,但又无据可查。收取所谓的“公益金”,仅仅是村规民约之规定,就额外要求居民据此承担“公益金”,此种“公益金”,不仅不道义,毫无公益可言,更于法无据,岂能凌驾于便民惠民之上?

  村规民约赋予了村民自治的权力,有利于乡村社区的有序和谐,服务了居民,规范了村务管理,但是,村规民约的边界往往过于模糊。村规民纸,把居民上户口的权利之前,额外附加了村组同意等“小关口”,村组不同意即便再合法,于法再有据,村民上户口也难上加难。当村规民约等“土政策”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外施威,难免不让居民权益被干涉、损害。

  与居民邓俊有着相同或类似经历的,并不在少数。在板桥社区,不是本社区的,上户口需要交纳公益金,生孩子后,孩子上户口也得交纳公益金,探其究竟,原因是上户口与居民的相关权益有关,公益金的交纳,是用来控制分享居民特定权益的“土办法”。然而,这个土办法,既于法无据,也频频让居民在办户口上疲于奔波,这又与“最少跑一次”等便民之举背道而驰。

  “土政策”之所以土,在于它来自于实践,却又出师无名,但其却在一些地方落地滋生,为一些基层管理者所乐见。“开餐馆要办法人计生证明”、“上户口需要上环证明”、“跑上几个省办不下一张准生证”等新闻报道早些年就常见诸报端。当“土政策”堂而皇之地推行,确实方便了一些管理者,但却阻碍了群众办好事、好办事的便利。

  便利居民服务相结合,需要通过规范基层管理来实现。公安部在办理户口等服务上,早已明文规定,并且明确了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目的就是让群众少跑路,但“土政策”的施行,抵消了居民便利,由此可见,基层群众便利不便利,除了上级政策是否合法合规,更需看看接地气的“土政策”是不是于法有据。

  设立“土政策”的初衷,本来是维护村民(居民)的利益,但在施行中却走样变味,更与法律相左。不是不能有“土政策”,而是“土政策”不能另起炉灶,在群众获取权利面前横生枝节。阻碍群众正常行使和获得权利的土政策,就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法律,服从和服务于群众正当权益,这个尺寸,必须要把握好。(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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