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花卉屡被盗别只想着抓“贼”

http://www.scol.com.cn(2020-12-11 8:00: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朱永华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资阳市民反映,在当地一处路口交通岛的“花境”景观中,刚刚种下的两株花卉被盗,现场留下一处“黑洞”,同周边靓丽而紧密的景观格格不入。记者从园林部门了解到,当地已接连发生多起景观花卉被盗事件,甚至连栽种的泥土也有人盗挖,而要制止这样的违法行为,还不太容易(据12月10日《四川在线》)。  

  景观花卉虽然都设置在闹市或是川流不息的交通路口,但却很少有人看管,偶尔出现盗采盗挖情形,看到的人也极少干预,甚至连不满的谴责都不会出声。原因就在于它虽是公共财产,却只是一部分人所钟爱喜欢的花卉。倘若是遇到不爱花草的市民,白送给人家恐都嫌麻烦,更别说还要去连挖花草带偷土了。  

  应当说,对于公共场所的花卉,掐花朵和出于“移栽”目的的盗窃花卉,给人们的感觉有“天然之别”,掐采花朵属于毁坏公共花卉的极不文明行为,人们会对此心生厌恶表示不屑。但对于有些人盗窃公共花卉“移栽”到自己家里,表现却较为“宽容”,正如“偷书不为偷”一样,不过是对某种花卉过度喜爱不能自禁而已。会认为总归是出于“移栽”,栽在哪里都是释放美。  

  对于景观花卉经常被盗,甚至有人连泥土都不放过,确实很让管理部门感到“头疼”,既没有条件对所有的景观花卉都派专人看护,退一步说,即便是有人日夜看护抓住“盗花贼”,结果也只能劝阻和批评教育,几株花草一桶土,“抓不够抓、判不够判”,甚至都达不到公安部门的立案条件,即使处以行拘都难免被质疑是“过度执法”。  

  在笔者看来,面对景观花卉时常被盗,影响观瞻,管理部门还是应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对于部分市民出于美化家庭的“盗窃移栽”,还是本着多劝阻、多宣传、多教育,没必要上升到法律层次。而对极个别出于营利的盗窃,因为性质恶劣,完全可以交给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景观花卉和栽种的泥土有人盗窃,一方面说明采购的景观花卉深得市民群众的喜爱,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城市居民家庭美化绿化的意识大有提升,放在很多年前,人们不仅很少关注这些花卉,看到城市做花卉景观,甚至会谴责管理部门在搞“形象工程”。如今不但喜爱这些花卉景观,有市民欲移栽家里,更有市民举报盗窃,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因此,对于这些“盗窃”景观花卉的市民,相关部门还是要多做正确引导,教育广大市民群众,爱花爱美都没错,但把美化城市的景观花卉据为己有,仅供自己观赏,就是一种自私自利。让好花大家赏,花美人更美。如果只想着如何抓住“盗花贼”,动辄就挥动法律大棒来惩治“爱美之人”,未免就有些太过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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