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穿“1元购”骗局亟须“多方合力”

http://www.scol.com.cn(2020-12-16 13:55: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叶金福
作者:叶金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打开一些网页和网购App,“1元购”广告让人眼花缭乱。用户只要忍不住点击,就可能掉进不良商家设置的陷阱里。有的被诱骗下载了购物App,有的虽抢购成功却买到劣质“三无”产品,还有的个人信息被套取转卖……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1元购”背后套路多多。(12月16日新华网)

  据梳理发现,“1元购”有四大“套路”,套路一是有名无实,骗人下载App,借机推销其他产品。套路二是“画大饼”,诱人拼“难以拼够的单”。套路三是1元倾销,假冒伪劣,坑人没商量。套路四是充当个人信息“贩子”。可见,“1元购”其实就是一个“骗局”,是给消费者挖的一个“坑”。

  同时,“1元购”涉嫌多项违法。首先,“1元购”是一种含有虚假或误导信息的广告,是典型的“钓鱼营销”。商家为了吸引眼球和提升流量,用这种方式诱使消费者上当,不但没有尽到商家的信息披露义务,而且存在主观上的恶意,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关于禁止虚假广告等法律规定。其次,某些电商平台“1元购”还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恶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提供服务,这是一种市场搅局行为。再次,一些电商平台“1元购”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也涉及多种违法行为。一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是损害了同行的利益,劣币驱逐良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三是平台卖假东西,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法和注册商标法等。此外,一些电商平台套取倒卖消费者个人信息,也侵害了公民隐私权。而一些浏览器在首页醒目位置展示“1元购”虚假宣传,其运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侵权或民事责任。

  因此,笔者以为,要戳穿“1元购”骗局,还需“多方合力”。首先,监管要到位。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要依法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市场准入、行政监管、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等权限,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及商家的监管力度;其次,执法要从严。执法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该罚款的要罚款,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买卖契约。其三,消费者要学会维权。消费者一旦遭遇“1元购”骗局,要积极大胆地向消保委、市场监管部门检举揭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因金额小、嫌麻烦而甘愿“吃哑巴亏”,助长无良商家的嚣张气焰,坑害广大消费者。

  当然,电商平台也要加强行业自律,要切实做好对商家的遴选和对商品质量的把控,不断完善平台的交易规则和维权渠道,积极受理、处理消费者的维权诉求,让“1元购”网购骗局“无市场”。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到位,从严处罚,大胆维权,再辅以电商平台的行业自律,就一定能戳穿“1元购”网购骗局,让广大消费者认清“1元购”等网购陷阱背后的猫腻,学会理性消费,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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