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大道岂容“路蠹”肆意妄为

http://www.scol.com.cn(2020-12-1 8:15:2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奇峰
作者:奇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工程建设是交通运输系统的腐败高发点,因涉及交通工程腐败问题而“落马”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梳理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通报,至少10名交通运输系统厅局级干部接受审查调查。(2020年11月30日光明网)  

  人们常说:“要想富,先修路”。事实证明,此言不虚。近40年来,除了得宜于国家改革开放等大政方针外,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为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贡献甚巨。尤其是到目前为止所建成的近500万公里公路网,将祖国的大江南北、城市乡村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发挥着有利于货物流通和人员交流的积极作用,也因此而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发家致富奔小康的康庄大道。 

  可是,公路虽然成了致富大道,但在建设过程中,也孽生了不少“路蠹”;无论是高等级公路还是普通公路,甚至是乡村公路,“路蠹”现象在建设过程中均有发生。一方面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为特定企业违规参与工程建设开绿灯,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了工程项目建设中应有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还有一些虽然不是党员领导干部,但却因把持着关键岗位而“雁过拔毛”,拿工程质量当儿戏。另一方面,部分企业不走寻常路、不思“以质量求生存”的企业生存法则,而是用金钱开道,大肆“围猎”党员领导干部和工程建设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建设过程中以次充好挣昧心钱,说他们是丧尽天良也毫不为过。  

  虽然近年来各地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了一些公路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但仍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路蠹”的存在。那么,该如何对症施策,让交通工程在阳光下运行,从而让“路蠹”不敢再肆意妄为呢?笔者以为,要一手抓监督、一手抓查处,两手都要硬。  

  抓监督首先是要完善监督体制,不仅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国家队”的主力军作用,还应该积极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社会力量”的辅助作用。其次是要完善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行业准入、招投标程序、利益相关者回避,以及能够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信息公示等制度,让公路工程建设的各项事务都在阳光下运行。  

  抓查处要不分“正反面”,也就是说既要查行业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方,又要查工程施工方和工程质量监理方;既要查处受贿者,也不能放掉行贿人,毕竟两者都涉嫌犯罪。查处行业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方的任务主要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而查处工程施工企业和工程质量监理企业则由各级检察机关负责。当然,由于产生公路建设工程中涉及的“路蠹”问题错综复杂,不可能非此即彼;所以,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通力配合、分工不分家。对那些严重违纪违法的当事人,要依据法纪相关规定顶格严惩、决不手软;对涉事企业要苛以重罚,尤其是对问题严重和屡教不改的问题企业更要打入“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  

  总之,公路建设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家致富,在这条大道上决不允许“路蠹”的存在,更不能容忍其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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