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行为立法杜绝“双11”先提价再折价

http://www.scol.com.cn(2020-11-7 8:26: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电商促销先提价再折价行不通了。市场监管总局11月5日公布《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涵盖有奖销售、价格、免费试用等促销方式,自今年12月起施行。暂行规定对虚假促销、不履行优惠承诺、巨奖销售等行为明确了相关的监管原则,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11月6日新华网)

  “双11”购物节临近,电商们开始各显神通,纷纷上演促销宣传大战。然而,一部分电商却在价格上做起手脚,促销“先提价再折价”等行为,常常令消费者难辨真假。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暂行规定,给促销行为立法,杜绝商家“先提价再折价”等做法,等于为消费者撑起一把合法权益的“保护伞”。笔者认为,暂行规定自今年12月起施行,但不妨在“双11”中先行一步,严格规范电商的促销活动,作为正式施行前的一次执法“练兵”。

  在实体店促销中,“先提价再折价”欺骗消费者的现象曾屡见不鲜。在实体店购物,商品看得见摸得着,质量好坏也能现场辨识,只要货比三家,这种骗人的把戏,就很容易被揭穿而失去市场。而网上购物就不一样了,只能看到网商提供的商品图片,难以直观判断商品质量的优劣,电商“先提价再折价”具有一定欺骗性,消费者感觉1折、2折“白菜价”网购回来的商品,或许比原价还要高。原来,电商“先提价”后,价格可能达到原价10倍以上,然后在“双11”促销时给出1折、2折进行所谓大甩卖,而实质并没有折价,甚至比原价还有所上涨。

  有调查显示,2018年“双11”期间,52.99%商品、75.52%畅销商品存在“先提价再折价”问题,可见促销价格“注水”现象十分严重。电商促销“先提价再折价”,显然已涉嫌价格违法和虚假宣传,是典型消费欺诈行为。每年“双11”前夕,相关部门都会提醒电商规范网络促销活动,要求不得“先提价再折价”,也不得虚构成交量、成交额。但现实情况很不乐观,由于违法成本相对较低,没有专门的法律加以规范,面对“先提价再折价”促销所获取的高额经济利润,就难以遏制电商违法的冲动。因此,立法规范促销行为非常有必要。

  电商“先提价再折价”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严重扰乱网络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出台《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弥补了法律空白。暂行规定针对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时“先提价、再折价”的现象,明确规定折价、降价的基准等。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或者期限的,应当显著标明。同时还明确,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者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侵权产品、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不得作为奖品和赠品。通过立法形式给促销行为立规矩,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先提价再折价”等违法促销行为,便理直气壮、有法可依。然而,由于取证相对困难,杜绝促销“先提价再折价”等不法行为,还必须采取得力的执法措施,方能取得实效。

  笔者认为,杜绝“先提价再折价”促销行为,不妨在今年“双11”中先行执法“练兵”,一方面,监管执法部门应联合电商平台,对电商促销行为严格监管,及时固定不法电商违法促销的证据,依法予以严厉惩罚;对屡教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并列入违法“黑名单”,将其逐出电商平台;另一方面,电商一定要加强自律,促销应依规依法,千万不要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否则,因触犯法律被严惩和禁业限制,将得不偿失。此外,消费者也要增强辨识能力和防骗意识,不要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总之,要通过法治手段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没有欺诈的网络市场环境,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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