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养老机构卷款跑路,须有细则有监管

http://www.scol.com.cn(2020-11-5 8:14:2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曲征
作者:曲征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半年以来,预定或入住江西省唯一一家“全国异地养老定点单位”中华情养老公寓的老人们,仍在等待讨回自己预交的巨额资金。这家养老公寓的法定代表人在今年4月被指携带老人们预交的养老费用逃走。近年来,已发生多起民办养老机构收取高额押金、高额会员费、高额预付养老费用之后出现运营困难甚至倒闭事件,导致老人们遭受巨大损失。(11月4日《法治日报》)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快速增长,“老龄化”趋势日趋严重,老年人及其子女对中高端养老机构需求呈现旺盛态势,于是,许多民办养老机构应运而生。但是,养老行业目前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监管和惩戒措施还不到位,造成民办养老机构的违法成本比较低,导致问题频发,情形之一便是养老机构收取高额费用,跑路之后对老年人权益形成伤害。

  类似的例子很多。2016年,怡养爱晚(北京)养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零风险”“高回报”等为名目,吸引上千名老人成为公司会员,会员费至少10万元,最终公司卷走上千名老人上亿元养老钱。2018年,浙江杭州也发生一起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跑路事件,截至当年6月中旬,共有超过两千人报案,涉及金额数亿元,而这家民办机构打出的广告是:投入几十万元,可以免费到这家机构的几个养老基地免费养老。

  从现实情况看,民办养老机构卷款跑路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民办养老机构蓄意为之,以虚假广告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高额会员费、高额医疗保障金等等之后卷款跑路;另一种情况是,民办养老机构收费是为了正常经营,后来由于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而跑路。不管哪种情况,都会对老年人的权益构成伤害。有的老年人拿出全部积蓄给养老做准备,结果血本无归。

  出现如此情况的原因,一方面,养老行业目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各种规定以及监管跟不上形势发展,导致行业准入门槛太低,违规成本太低;另一方面,我国对民办养老机构收取各种高额费用缺乏明确规定。今年11月1日,修订后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其中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但这个“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民办养老机构该不该收取高额押金、高额会员费等。目前,民办养老机构以各种形式收取高额费用已成行业普遍现象,但是对于收取的高额费用如何使用,如何监管,如何风险预警等等,缺乏明确规定和操作要求。

  也因此,防止民办养老机构卷款跑路现象继续上演,一方面要提升行业准入门槛,一方面要出台规定细则,明确高额收费是否合理,同时确立收取各种费用的合理区间,对于收取的费用要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以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此外,老年人在进行养老投资的时候,要擦亮眼睛,寻求有资质、保险系数较高的养老机构,尤其是面对巨额收费,要谨慎行事,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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