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0-11-24 11:22: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坊间有言道:水火不相容。水与火本来是“天敌”,谁也容不得谁,可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个别村却能“水火相容”——村民家中的自来水用火一点,瞬间燃烧。居民家中用的究竟是自来水还是汽油?公众不得不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据悉,盘锦市大洼区四营屯村民的自来水之所以会被点燃,是因为自来水里面混入了可燃气体,原因是近期该区域自来水站的蓄水装置正在扩容改造,临时采取地下水直供方式,导致少量天然气进入自来水管网。笔者实在有点不明白,自来水关于公众健康,难道所供应的水事先不经过沉淀和化验就直接供水吗?如此做法,将公众健康置于何地? 作为供水单位向村民供应合格的水是基本的要求,通常情况下所供应的水必须达标,地下水也好,自然水也好,供水前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经过化验和沉淀,抽取地下水直接供给村民,这种做法往轻里说是玩忽职守不作为,往重里说简直就是草菅人命,这绝非危言耸听。我们常说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可从“水火相容”的事件中人们丝毫看不到“生命至上”的影子,看到的是拿着人民生命健康当儿戏。据悉,大洼区将对造成相关问题的有关部门及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此次事件的始作俑者必须祭出法律的杀威棒,以儆效尤。 自来水“水火相容”除了诧异还有惊恐,天然气是一种有毒气体,它混杂在水里,一来会对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一旦喝下这种“毒水”,后果自然不堪设想。二来很容易衍生出各种意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这一点必须洞悉到。 借他人之鉴可明己之得失。希望其他供水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看看没有没有这种“水火相容”情况的存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合格水是供水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没有任何商量余地。能否做到这一点,不但检视着供水企业的社会良心,同时也在考量着供水企业的法律意识。供应污染水已经涉嫌玩忽职守,草菅人命,最终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