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蓝领”评职称,不能只是一张证书

http://www.scol.com.cn(2020-11-17 8:24:0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人社部近日印发通知,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贯通机制。这意味着,快递员、育儿嫂等“蓝领”,也能像医生、工程师等“白领”一样参加职称评定了。(11月16日《劳动午报》)

  目前,我国共有1.7亿左右技能劳动者。长期以来,企业对“蓝领”和“白领”执行两套不同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前者按照五级技工的等级认定,后者沿用专业技术职称体系,二者互不相通。一些民营企业连职工参与技工等级评定的机会都没有,这不仅一定程度造成“蓝领”“白领”待遇的差距,也给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带来障碍。人社部本次印发的《通知》明确,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将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确定技能人才评价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企业按规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各级人社部门建设的证书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

  “蓝领”与“白领”一样可以评职称,但这不仅仅是一张证书而已,关键是在获评职称后,能否享受相应的待遇。不管是快递员,还是月嫂等其他“蓝领”,如果他们是国营的或者是集体企业的正式员工,那可能好处理,但这些技工大多是民营企业的职工或者不是国营和集体企业的正式工,这些民营企业的“蓝领”虽然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职称,恐怕很难被这些企业承认,不太可能会享受到与国营和集体企业正式员工同等的待遇。

  给“蓝领”评职称,是对他们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一种肯定,既然肯定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应该给他们相应的待遇,必须将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如果只是口惠而实不至,让职称评定只是一张证书,徒有虚名,只能让更多的快递员更失落、更失望。也不利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因为,人社部的《通知》提出,人社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建立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机制;要将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纳入人才统计范围,并按规定落实相应人才政策。试想,如果一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不能给评到职称的“蓝领”相应的待遇,那这些有职称的“蓝领”肯定一有机会就会流向一些大企业。

  实际上,无论是国营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给评到职称的“蓝领”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表面上可能会使企业多了一些支出,但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试想,“蓝领”能评上中高职称,肯定是职工中的佼佼者,企业给予他们相应的待遇,就能将这些优秀的“蓝领”留住,如果企业的中高级职称的“蓝领”越多,说明这个企业的实力越强,企业在民众中的信誉越好,就能吸引到更多的业务,必然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这些利润与企业对这些“蓝领”增加的待遇相比,肯定远远大于付出。

  企业不能只算小账,而是应该算大账,不能只算眼前账,应该算长远账。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如果能给评到职称的“蓝领”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那么,必然会促使更多的“蓝领”更加努力,认真钻研业务,更好地服务企业,为企业做大做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给“蓝领”评定职称,是对职称评定本意的一种回归。职称评定是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行业人才的创新潜能,总之,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是不可能的。希望各企业抓住给“蓝领”评职称的机会,通过提高评到职称的“蓝领”的待遇等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企业的实力,利用人才优势,把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水平的竞争。(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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