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要理性对待 多方联动解“顽疾”

http://www.scol.com.cn(2020-11-16 15:33:5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安硕
作者:安硕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1月15日,云南昭通市威信县主要领导就“城市禁止遛狗第3次直接捕杀”的新规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说,威信县对于犬只管理规定引发的舆情非常重视,正在召集多部门研究此事,“城市管理要规范,但任何事都要依法依规。”(澎湃新闻)

  狗,是人类最亲密的伙伴之一,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在农村,它们帮助主人看家护院,是主人的好帮手;在城市,它们帮助主人解决孤独、寂寞等问题,是主人的好朋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养狗的人也越来越多,人们在养狗的的同时却忽视了文明问题,公共场所遛狗不栓狗绳、狗狗随地大小便及狗狗伤人事件等等屡见不鲜。云南省“城市禁止遛狗第3次直接捕杀”的规定,属于“一刀切”,我认为在文明养犬问题上,应该理性对待,做出理性的措施。

  首先,针对养狗者而言,要做到不饲养大型、烈性的狗狗,为狗狗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为其注射狂犬疫苗和其他疫苗,在狗狗外出遛狗时,带上狗链和嘴套并备好铲子和塑料袋,随时清理狗狗粪便,保持城市环境清洁。

  其次,针对城市管理部门而言,严格执行动物保护法及规范养犬等相关政策,规范养狗人必须依法为狗狗办理狗证,并建议对养狗者实名登记,不要对狗狗随意遗弃,不然会导致流浪狗越来越多,进而狗狗伤人的几率也就会越来越大,同时要提升养狗人素质,规范约束养狗人遛狗牵绳,戴嘴套,而不是粗暴执法,毕竟是人遛狗不是狗遛人,狗狗有时也没有错,何必错杀无辜生命。

  最后,还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由爱狗人士或者社区居委会发起,在区域内组织由养狗人共同参加的协会,发挥协会的自律作用,比如订立共同遵守的文明养犬规则,定期清理小区里犬只排泄物等。

  狗狗的存在和进化,与人类文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文明养犬成为了社会治理的难题。我希望,政府机关继续加强城市文明养犬的宣传和规范设立,发挥专职治理机构作用;养狗人,在享受狗狗给带来乐趣的同时,承担起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对养狗者进行约束,我相信,多方协同,定能推动文明养犬达成社会共识,解决城市“顽疾”,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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