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录性侵者”和歧视无关,是管理需要

http://www.scol.com.cn(2020-11-13 18:52:4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1月10日上午,宁波团市委来了几位特殊的访客——宁波市教育培训行业促进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他们带着厚厚一沓申请表和拟查询名单信息,向团市委(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希望依照《宁波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办法》,对协会成员单位中的8家机构、1200名专兼职教职工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11月12日《宁波晚报》)

  宁波市教育培训行业促进会此前向全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发出倡议:“坚持全覆盖,对所有现任教职员工进行查询;坚持重预防,对所有拟招募教职员工进行查询;坚持零容忍,对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一概不予录用,切实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人!”

  这是“拒录性侵者”的一个镜头。在宁波市,不仅所有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对有性侵行为的人说不,而且所有的社会培训机构也开始说不了。“拒录性侵者”的范围有了进一步扩充。

  “拒录性侵者”受到了社会广泛的赞同和好评。但是,也有一些微弱的声音在质疑:“拒录性侵者”是不是太严厉了,维护社会秩序,不能矫枉过正,不能是让“有过性侵行为的人”无路可走,这样只会适得其反,让他们从此仇恨社会。还有人表示对于改邪归正的,对于真心悔改的人,应该宽容一下,放过一马。这种说法似乎也有道理。表面上看,扩大“拒录性侵者”范围,确实会让他们无路可走,但是这和歧视没有丝毫关系,而是社会管理需要,而是压缩危害空间和隐患空间需要。社会培训机构也“拒录性侵者”能够将“性侵隐患”降到最低。

  笔者倒是认为,应该把“拒录性侵者”的大门关得再严一些,最好是不留任何缝隙。简单一句话,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业都应该启动“拒录性侵者”的管理和预防措施。

  一些女性较多的公共场所和服务机构,也应该实施“拒录性侵者”措施。比如,驾驶培训学校这样的地方,女性学员也容易遭遇“色狼教练”的侵害。几年前,在厦门发生过一起“教练性侵女学员”的案件,这名“色狼教练”是个惯犯,经常借助培训的机会性侵女学员。最终,当地有关部门作出了处罚决定,今后所有驾驶培训机构都不准这名“色狼教练”进入,厦门驾驶培训全行业禁止录用。

  对于“有过性侵行为的人”,就应该在更加宽广的领域实施“禁止录用”的打击,比如公交,地铁,健身馆,驾校等等和女性接触较多的行业,应该向此类劣迹斑斑的人说不。就像前段时间出现的“地铁男性工作人员亲吻女乘客头发”的当事人,就应该全行业禁止录用。只有处罚严厉,才能少些胆大妄为的色狼。(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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