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让法治乡村更给力

http://www.scol.com.cn(2020-11-16 8:26:1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张立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六年前,在浙江宁波宁海县,诞生了全国第一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澎湃新闻日前在浙江宁波采访了解到,宁波在全市深化推行这一制度后,使得全市乡村对所涉及的每一权力事项都构建形成决策、运行、评估、修正等权力规范体系。(11月15日 澎湃新闻)

  村级权力说小也小,说大也大,直接与农民的权利、农村的治乱息息相关。规范村级权力合法有序运转,为农民所关注,也是实现基层有效有序治理的重要基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探索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对于让村级权力明明白白、规范有序运转提供了有益蓝本。

  尽管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系列乡村治理法律法规,但是,在部分地区农村治理乱象频出。虽然不是主流,但其影响恶劣程度不容小觑。如有的村民需要盖章证明,村书记脏话连篇。有的不按时公布村务,有的村委负责人出现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真正把村级权力管起来,需要的不仅是一部法律,更需要系统协调有效的管理机制。

  村级组织,是辅助乡镇政府管理农村、服务农民、繁荣农村的。在规范乡村权力运用上,既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又有一系列法律法规零散存在,但在具体化农村管理中,尚需要更为精细的实践规则与农村管理相配套,让村级组织负责人推进村务中清清白白干事,农民能明明白白监督。

  把法律、法规中关于规范农村权力管理的规定,以接地气的方式运用起来,《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既明确了村级有什么权力,又明确了权力运用流程事项名称、责任主体、来源依据、操作流程、公开公示、责任追究6个方面内容,宁波市宁海县的小微权力清单,让农村权力如菜单般清晰的呈现在村民眼前。

  既明确了监督什么,又明确了怎样监督,小微权力清单,又赋予了监督主体,明晰了监督程序、违法责任追究,这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让村级权力不再存在“牛栏关猫”的尴尬,村民权利有了更为清晰、规范的保证。

  2018年9月,浙江省宁波宁海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十六条”荣获首届“中国廉洁创新奖”。同年,“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写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来自基层、出于实践的小微权力清单,增强了村民权利之实,压实了村委会等农村组织责任之实,让乡村治理更有法可依、监督更有板有眼。

  乡村权力再小,也是权力,也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农村长治久安。小微权力清单,绘制出了一幅农村权力治理的路线途,给出了地方探索农村治理的有益方案。来自实践、丰富完善再运用到实践中去,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可以在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进一步拓展依法治村的法治注脚。(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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