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完成长江流域退捕任务”后要做好后续监管

http://www.scol.com.cn(2020-10-4 9:40: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记者从四川省水产局获悉,截至9月26日,四川长江流域退捕涉及的10257艘渔船、16480名渔民已全部实现退捕上岸,这标志着四川省已全面完成长江流域退捕任务。(10月3日《四川日报》)

  四川长江禁捕退捕涉及全省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退捕水域分布在18个市(州)的115个县(市、区),涉及退捕渔船10257艘,退捕渔民16480人。

  目前,“禁渔令”实施大半年了,但长江偷捕鱼类现象并未禁绝,但“禁渔令”之下,仍有一些人受暴利驱动,顶风作案,继续在珍稀物种保护区偷捕,甚至一些原先并非渔民的人也加入偷捕,主要方式是非法电捕。长江渔业资源的捕捞、运输、销售已经形成非法利益链。这些偷捕者主观恶意大,反侦查能力强,呈现组织化、专业化特点。非法捕鱼团伙常常使用便携式电鱼设备,遇到查处经常会把作案工具直接丢入江中销毁罪证,导致执法取证难度大。有关部门不但没有在长江上对非法捕捞进行严格的巡查和打击,而且在交易市场上也没人监管。而四川省成立省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禁捕退捕实施方案、打击非法捕捞行动方案、打击市场非法销售行动方案等3个工作方案,组建禁捕退捕、打击非法捕捞、安置保障、市场监管4个工作专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很有必要,但有了“禁捕令”重在执行。关键的是要细化配套措施,落实禁捕退捕、转产安置、生计保障等重点工作。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必须严格对违法捕捞行为进行坚决的打击。要解决渔政部门人手少、经费紧张、装备简陋等问题,满足高强度、全天候的禁捕执法监管需求。譬如,通过聘请退出捕捞的渔民为护渔员,建立护渔队伍。也可以充分发挥民间保护组织和志愿者的力量,参与江面巡护工作。长江生态保护需加强部门联动,对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等多环节进行监管。

  当然,在禁捕后,各地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加快推进退捕渔船回收处置工作,对已退捕的渔船,要严格按照规定,收回捕捞许可证和渔船,通过发放补助资金,及时销毁捕捞网具、拆解渔船。要妥善做好渔民转产安置,针对渔民年龄层次、就业技能等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确保渔民上岸后有饭吃。必须通过加强资金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保险政策、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创业帮扶,对就业困难的渔民,要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四川省立足市场导向和退捕渔民实际,实施发展产业吸纳一批、务工就业转移一批、支持创业带动一批、公益岗位安置一批、低保托底保障一批“五个一批”举措,通过实用技能培训、专场招聘、就业岗位帮扶等方式,多渠道推进退捕渔民转产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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