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殴打学生致死,学校教育当反思

http://www.scol.com.cn(2020-9-11 22:56: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戴若冰
作者:戴若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9月11日,四川观察接到网友爆料,称四川省苍溪县高坡镇中心小学校一学生宁宁(化名)被数学老师王某殴打后身亡。宁宁今年10岁,读五年级。打人者是宁宁的数学老师王某。9月10日是教师节,宁宁带着送给老师的花正常去上课。9点多,宁宁有两道数学应用题做错,王某便让宁宁跪在讲台上,揪耳朵、打脑袋、打手板……送到医院后,经过吸痰、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还是没能挽回宁宁的生命。

  祖国的又一朵花朵就这样没了,公众扼腕叹息。我敢断定,打人的数学老师王某肯定难逃法网!

  近几年来,教师体罚打骂学生,各地都发生过。《半岛都市报》曾经报道,市民赵先生在山东即墨长江中学上学的女儿被班主任吴老师用教鞭打了长达半小时之久,打得全身多处淤伤,原因是班主任认为他女儿撒谎逃课。《齐鲁晚报》曾经报道,济南高新某幼儿教师虐待殴打小孩,吓呆全班孩子。但像高坡镇中心小学数学老师王某这样殴打学生致死的,却绝无仅有。王某枉为人师!

  针对教师王某殴打学生致死这一恶性事件,苍溪县高坡镇中心小学应当反思,全国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老师都应当反思。

  学生犯错,教师有批评学生的权力,但不得打骂学生,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底线。教师必须遵循未成年人成长的规律,采取正确的方法教育学生,引领学生健康成长,这是学校教育的共同要求。

  作为教师,首先必须尊重孩子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动辄对学生罚跪,甚至施以拳脚,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也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王某因体罚而致学生死亡,已经涉嫌犯罪,毫无疑问,王某只等刑法伺候了!

  王某制造的悲剧再次启示我们:打骂教育不是爱。作为教师,要将一个“爱”字贯穿于教书育人的始终,把学生当亲人、当朋友,对犯错误的孩子,在教育过程中要和风细雨,循循善诱,不要动辄咄嗟叱咤,更不能拳脚相加。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在这方面为我们树立了榜样。资料记载,当年陶先生任育才学校校长时,一天,他看到一名男生用砖头砸同学,立即将其制止,并责令他到校长室等候。陶先生回到办公室,见男生已在等候,就掏出一块糖给他:“这是奖励你的,因为你比我按时到了。”接着又掏出一块糖给他:“这也是奖励你的,我不让你打同学,你立即住手了,说明你尊重我。”男生将信将疑地接过糖果,陶先生又说:“据了解,你打同学是因为他欺负女生,说明你有正义感。”陶先生又给他一块糖。这时男生哭着说:“校长,我错了,同学再不对,我也不能采取这种方式。”陶先生又拿出第四块糖,说“你已认错,再奖你一块,我们的谈话也该结束了。”

  打骂学生不是爱。倘若我们的教师都能像陶先生那样,尊重犯错误的孩子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爱”字当头,循循善诱,多点儿人文关怀,少点儿师道尊严,高坡镇中心小学又怎会弄出这样骇人听闻的悲剧!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