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同窗志愿折射个人信息泄露之害

http://www.scol.com.cn2020-9-5 8:42: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严奇
  9月4日,记者从西昌市公安局获悉,日前,西昌警方破获一起恶意篡改中考志愿的案件。经查,吉某某升学无望,为泄私愤在家中通过自己手机,复制班主任发在微信群里的2020年度初三毕业生名单,登录凉山州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尝试输入密码“12345678”,篡改上百名同学的中考志愿。(《成都商报》9月5日)

  从中考到高考,每一年都有学生为泄愤或竞争篡改同学志愿。只不过,这次案件涉及人员之广,较为少见。上百名同学不可能都与吉某某“有仇”。面对少数人反社会人格倾向下的恶行,我们需要未雨绸缪,做好事先防范。从该新闻事件中,最需要注意的则是个人信息泄露问题。

  不难发现,微信群留下的初三毕业生名单、缺乏风险预警的中考志愿填报系统还有过于简单的初始密码,是导致吉某某篡改得手的重要因素。且作为“登录门槛”,第一项最为关键。事实上,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除了需要姓名,还需要身份证号及所在市县等个人信息。倘若吉某某仅仅知道同学的名字,恐怕不会如此轻易地成功。

  的确,在一些地区和单位,推出一个新系统,为了避免他人抢注,往往预先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公布给用户按需登录。为便于熟记,密码设置往往与“用户生日”“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相关,有时甚至直接凭身份证号码登录。所以,个人信息泄露不是小事,若不严防很可能成为他人肆意篡改的破口,人性之恶不容小窥。

  据了解,该中学部分学生因此将无法被录取升入更高一级学府,面临无法上学的严重问题。《刑法》第286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虽然,严法可对违法者施以严惩,但伤害终究无法在短时间内被弥补。

  对此,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升级志愿填报系统,改变单纯地依靠初始密码登录的“傻瓜模式”,采用“预留手机号验证”“提供随机密码”等复杂模式。另一方面,则需要我们的教育工作者牢固树立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思想,在公开场合避免推送学生敏感个人信息,避免遭有心人利用。

  近几年,社会上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呼吁不断增强,可在一些敏感领域,总有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人身利益受伤害的情况出现。青年学子的学业安全关系祖国未来,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当成为人人之责。(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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