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加班更高的价值在于奉献

http://www.scol.com.cn(2020-9-20 8:48: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贾合祥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有人计划出游,有人选择继续坚守岗位。有媒体客户端测算发现,假期不休,加班8天拿到的费用,相当于平时工作20天的工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明确,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前4天3倍日工资,后4天2倍日工资,加班费如此算下来,举例如:某公司某职工月工资标准为5000元,如果8天全部加班,将获加班费4597.7元,相当于平时20天的日工资。

  咋一看,如此加班费实是吸引人。赚加班费还是休假,你怎么选?然而,回答却不是媒体说的二选一那么简单。因为,任何人都需要工作,也都需要节假日休息。假节日可休闲心情、获得愉悦,可实现家人团圆、弥补平时缺失的亲情。同时,节假日有无加班费,很多工作都必须有人干,且不说我们的军人一年365天都是工作日,只说,我们的公安、消防人员,越是节假日工作越要加强,如城市环卫工,越是节假日越要起早贪黑,还有很多的政府、社会服务部门,节假日恰恰是最需要加倍工作时。这些,当然不是以加班费高低就能决定的,加班与否,就看国家、社会和人民是否需要,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其中更高的价值在于“奉献”二字,决不能以加班费高低来衡量,我们必须从两方面思考。

  一方面,节假日加班是光荣,也是爱岗奉献。即使拿得高额加班费,奉献的意义丝毫不逊色。因此,相关单位在能够保证劳动者节假日休息时,就要保证劳动者的休息,这是一种关爱。如果是特殊需要必须加班,无论加班费多少,无论领导干部、普通职工,每个人也都当积极响应,要以“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人”为追求。特别今年是我国“十三五”收官之年,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之疫情、汛情以及国内外其他复杂因素的影响,“收官年”的任务更显艰难,需要各行各业、更多的人自觉奉献,撸起袖子加油干。

  另一方面,节假日加班付出,决不能让工作干事者吃亏。国家规定节假日付劳动者加班费,本身就是温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动者的关爱与尊敬,这也符合“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对节假日加班者必须心怀感恩,对他们的付出就当给予应有的补偿。多劳多得,决不让老实人、干事的人吃亏,这也是必须的社会导向。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必须讲究诚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采取确实措施,确保劳动者利益不受损害,让劳动成为最光荣,让劳动者成为社会的尊敬。

  国庆节与传统的中秋佳节重叠,浓浓“家国情”,不以高额加班费为衡量标准,我们需要爱家,也需要爱国,对节假日的选择,还是要倡导服从需要,融“家国情”为一体,既要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体现爱国奉献的情怀。(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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