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允许用任性摆拍来“玷污”社会

http://www.scol.com.cn(2020-9-7 8:28: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朱永华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一对年轻男女在茂名市民政局门口,女子忽然晕倒在地,而身边的男子却只看了一眼便离开,女子最后被几名路人抱去医治。8月末,这样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开来。发布者表示,视频中的青年男女是刚刚办完离婚手续从民政局出来,男子看到前妻晕倒后也没有什么反应,径直离开。9月4日,广东省茂名市网信办公布了另一个角度的监控视频,以证明这段视频实际上为摆拍(据9月6日《北京青年报》)。  

  在“人人都是自媒体,个个都是编导演”的时下,短视频和各种社交平台为广大影视艺术爱好者提供了大施拳脚的机会和空间,尤其是网友“摆拍”的各种风趣幽默段子,在丰富社会生活,给人们带来愉悦享受的同时,也给自己“暴增”了粉丝甚至带来了流量收益。但渐渐的,不少网友也开始用短视频来反映一些人生和社会百态,希望观众通过自己的作品进行深层次的思考。从艺术反映生活的角度,这一现象既正常也值得赞许。  

  但影视艺术作品与新闻真实绝对是“两码事”,利用监管制度的“模糊”和某些法规的有待完善,将“摆拍”的段子不加任何标识作为“新闻事件”发布网络,既容易给社会产生误导,也可能会触动道德甚至是法律底线。尤其是在有真实政府部门标牌的门前摆拍一些反映社会百态的短视频段子,在网络发布时更应该明示公众“本故事纯属虚构”,这是诚实,也是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  

  在民政局门前摆拍“离婚妻子晕倒丈夫选择离开”,且不用说真实社会是否会发生这样令人心寒的一幕,即便是存在也注定是极端个案,拍摄者希望用真实的场景进行“还原”,起码也应当告知公众是来源于真实事件的“情景再现”。而从当地“辟谣”的情况看,这则引发无数观众“心痛”的视频,不仅子虚乌有完全属于“摆拍”的段子作品,更是作者为吸引粉丝而故意制造的一起新闻事件。他与此前曾出现的摆拍炒作非但如出一辙,都是以吸引眼球,触痛善良软肋为“卖点”,更把“故事”的背景选择在政府机构门前,故意让受众相信这是“真实发生”而非艺术段子。实际上就是借网络视频真假难辨的现实故意“混淆视听”。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将某些突破道德甚至法律底线的段子,故意以真实政府办公场所的为背景进行拍摄,其用心就是为了让受众将其段子当成新闻事实来观看,无论是出于谋利还是纯属于玩,事实上都已经对社会造成的“玷污”和产生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既是在“变相”编造散布谣言,又是在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正如法律界人士所言,拍摄短视频本身并不构成违法,但是如果把短视频包装成虚假的内容发布出来并造成恶劣影响,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而就事论事,如果不是茂名市网信办很快公布监控视频,证明这段视频实际上为摆拍,人们不但深信这是真实发生的新闻事件,发布者未必会删除视频,其给社会更会进一步带来“污染”。  

  应当说,我们眼前的社会有冷暖,也不乏会出现突破道德甚至是法律底线的“冷漠”,用视频段子等艺术创作,对社会某些不良现象进行加工,再以艺术的形式提供给人们予以批判和思考,也是无可厚非的。但艺术就是艺术,他不仅与真实新闻事件泾渭分明,更不能混为一谈。因此,在笔者看来,对于短视频发布所存在的类似乱象,相关部门包括视频发布平台,都应该依据相关规定,对所有短视频做出“标签化”处理,尤其是要对“真实新闻”和“视频段子”做出强制性明确区分。既要保证新闻的真实属性,也决不允许假新闻事实之名来“玷污”社会。(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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