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离婚”博眼球,风险管控要跟上

http://www.scol.com.cn(2020-9-7 8:24: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堂吉伟德
作者:堂吉伟德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段广东茂名“夫妻刚办完离婚手续走出民政局,妻子晕倒丈夫冷眼离开”的短视频在网上传播,很多人表示视频中“丈夫”的做法太让人寒心。9月4日,广东省茂名市网信办公布了另一个角度的监控视频,以证明这段视频实际上为摆拍。(9月6日《北京青年报》)

  从新闻要素来说,越是反常和出格的做法,越容易激起围观者的同理心,并形成较大影响力的“舆情效应”。一方面,婚姻是一个常谈常新的大众话题,每个人对婚姻与爱情都有不同的观感,尤其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大众婚姻观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婚姻的稳定性变得越来越差,离婚率处于不断增长的态势。在此背景下任何“寒心”的做法,都会形成极坏的示范效应,动摇对婚姻持续性的认可,让围城之外者产生莫名的恐惧。另一方面,这种表演式的摆拍是一种虚假的构造,违背了事实本身,容易形成价值误导和产生误判。

  比如,一些青年男女本身对婚姻的不确定性充满恐惧,对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心存怀疑,有了这种寒心视频作为依据,不免对“千年修得共枕眠”传统价值观高度质疑,对人际关系心存戒备,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为今后的人际交往埋下了极大的隐患。与人相处贵在真诚和坦诚,这也是建立基本信任的基础,如果没有了以诚相待作为前提,亲情也好,友情也罢,抑或爱情,都很难保持长久而稳定的关系,对立和冲突就始终难以避免。

  这种表演式的场景和故事编造,目的在于博眼球。在流量至上的时代,这几乎成了一些自媒体营运者的常用手法,这种“造谣”式的做法,之所以未能及时干预和有效管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从公序良俗、道德标准和法律规范上,都存在一个准入门槛的问题,比如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其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刑事责任与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息息相关,由于既有的评判标准中主要侧重于“显性影响”,比如侵犯相关自然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或危及到了社会和谐稳定等直接后果,但对于个体和群体价值观的影响,社会风气的败坏等“隐性风险”,则缺乏明显的确定标准,也难以得出准确的结论。

  正是如此,才使得大量类似的“寒心表演”“场景假设”“故事编造”在网络上大行其道,成为一些视频公众号营运者的不贰法门。“最寒心的是夫妻一场,到头来连个陌生人都不如”“这样一个薄情寡义的人,说明你的选择是正确的”,此类评论也是很多人的内心真实感受。问题在于,这本是一个不存在的“演离婚”摆拍,可观看者却无法区别其真假,这种泛滥的同理与认同若被不断固化,其造成的危害比事实本身更可怕。一个虚假的“寒心”,造成了普遍化的“心悸”,信任危机则会异化成社会危机。

  囿于法律的严格性,在没有得出明确的后果前,就很难进行真正的干预。“演离婚”博眼球,虚假表演背离了事实,也埋下了巨大而不确定风险。树立风险意识并进行有效的风险防控,不仅是对当事人而言,也是对社会治理提出的新要求。这就要求对此行为的干预,不能从“危害的后果”才开始启动,而应始终谨慎“可能造成什么后果”的角度,提前介入并设立相应的约束和矫正机制,甫一开始就分清事实而避免造成混淆。没有了事实误导,也就不会产生情绪和价值上的误判。

  风险管控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明确事实避免混淆。正如有关律师所言,根据剧本进行的摆拍,就应在片中画面中提示此为“摆拍”,名正言顺告诉观众事实真伪,满足最基本的知情权。这种做法如同影视剧中“故事虚构,如同雷同,实属巧合”提示,既规避了法律风险又进行了真实性宣告。二是要有明确的风险警示,对可能造成的道德风险和社会危害,应从法律、道德两个层面去研判和评估,在明确行业标准和平台责任的基础上,尽快填补监管空白和真空,建立从事前事中到事后全口径式的监管体系,真正提高监管的绩效性和风险防控的实用性。(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