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谁死伤谁有理”,让正当防卫理直气壮

http://www.scol.com.cn2020-9-4 9:02: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涉正当防卫案件近年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9月3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9月3日新华网)

  对正当防卫行为的认定,过去往往为了息事宁人,存在“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导致一些正当防卫者受到不该有的惩罚和承担赔偿责任,造成“法向不法让步”现象,既有违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也让公众在行使正当防卫时“畏手畏脚”,无法有效遏制不法行为。最高法公布的指导意见,矫正了这种错误的倾向,就是给正当防卫者撑腰,让他们能够理直气壮地坚决抵制不法行为,彰显了社会法治的公平正义。

  在抵制违法犯罪过程中,正当防卫不可避免会对不法人员造成伤害,甚至导致不法人员的死亡。按理说,只要符合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正当防卫者就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也无需赔偿损失。然而,在一些案例中,死伤者亲属常常聚众闹事、纠缠不休,因担心矛盾升级事态进一步过大,加上缺乏针对性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可以参照,司法机关就有可能做出不公正的裁决,以防卫过当、故意伤害或相互斗殴来定案,正当防卫者蒙冤被追究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这种“法向不法让步”现象,会让公众产生一种后顾之忧,当他们面对违法犯罪或不法侵害行为时,要么,视而不见、避而远之;要么,不敢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从而在客观上纵容了违法犯罪人员的嚣张气焰。如果对这种怪现象不进行必要的纠偏,长期以往,正当防卫行为很容易触碰“雷区”,抵制不法行为造成他人伤害的,就有可能惹上麻烦或承担法律责任,谁还敢正当防卫?那么,正当防卫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的现实作用,将越来越弱化,显然与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指导意见对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条件等,提出了十方面的规则。对于正当防卫的时间,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指导意见还要求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进行综合判断,准确把握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准确认定相关行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相互斗殴。一方面,指导意见为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正当防卫行为,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指导意见等于给了正当防卫一把“尚方宝剑”,让防卫者毫无顾忌地行使正当防卫权利,可以理直气壮地与不法行为做斗争。

  总而言之,指导意见对“谁死伤谁有理”等错误倾向进行纠偏,保障了公众行使正当防卫的合法权益,也消除了正当防卫者的后顾之忧。期待正当防卫在法律的保驾护航下,成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一把“利剑”。(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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