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信息登记错误,这事不能退钱就了

http://www.scol.com.cn2020-8-31 8:30:3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戴若冰
  燃气信息登记错误,一住户帮邻居交了5年燃气费,这种奇葩事儿,笔者活了大半辈子闻所未闻,岂料竟发生在身边!

  据日前封面新闻报道,成都市民陈先生今年已大半年没在成都高新区和硕东街的小区里居住了,但令他疑惑的是,燃气具关闭半年多,可每隔一个月还会收到燃气公司的气费账单,且每次扣款都有170多元。8月28日上午,陈先生向成都燃气反映了这一情况。时隔多天后,燃气公司答复称,当初开发商在报送用户信息时,将他与隔壁的信息报送错误,导致系统上两家的用气信息被交换了。燃气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经核实,共计多收取陈先生721立方燃气费,目前详细费用清单已列出,正在走程序申报退款,预计15个工作日内完成。至于陈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目前成都燃气尚未答复。

  事情明摆着:这五年来,陈先生一直在帮邻居交费。这种奇葩事儿换了任何人,都不能不感到闹心。当了五年“冤大头”,陈先生据此提出赔偿要求,也在情理之中。市民用气,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缴费,燃气公司收取滞纳金时,咱老百姓不说二话,交了便是;同理,燃气公司由于信息登记错误,多收了人家燃气费,岂有不赔之理?俗话说,“要得公道,打个颠倒。”假如陈先生就是燃气公司,他不明不白地让你替别人埋单五年,还莫名其妙地多收你721立方燃气费,你会作何感想?

  燃气信息登记错误,造成人家帮邻居交了5年燃气费,这事儿不能光退费就了事,也不能赔了钱就万事大吉。我以为,燃气公司应当总结一下,检视自己的服务工作是否都做好了、都做到位了;应当调查一下,看看你们所做的工作,老百姓赞不赞成、答不答应、满不满意。

  咱们政府一直强调民生无小事,服务须主动。试问成都燃气:假如不是陈先生今年2月回家发现问题,你们会发现吗?假如陈先生十年八年后才回家,你们会发现吗?要真是那样,你们不是还要人家继续替邻居缴纳燃气费吗?你们不是还要继续多收人家的燃气费吗?

  当然了,陈先生的遭遇也许只是个个案。但是,既然已经有开发商在报送燃气用户信息时张冠李戴,那么,就不能绝对排除还有第二个“冤大头”。因此笔者建议,成都燃气还应该查一查,各地都应该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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