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文明条例”,促进文明行为提升

http://www.scol.com.cn(2020-8-28 8:11:5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9月1日起,四川达州市第一部关于促进文明行为提升的地方法规《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记者8月26日从《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8月27日四川在线)

  当前,达州市正奋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但在现实中,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不文明现象还较为突出。法律制度不完善、对文明行为监管和处罚力度不足,是导致不文明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加以固化,通过地方立法建立起长效机制,对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法治化,推动城市文明管理;同时,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增进市民幸福感的需要。

  该《条例》单独设置了“倡导与规范”章节。《条例》注重与现实情况相结合,针对近期出现的疫情防控、垃圾分类等相关内容,针对性地作出了“……实行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传染病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做好防护措施,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不非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减少垃圾生成,实施分类投放”等规定。明确倡导“……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等等。《条例》加强了文明促进保障。例如,健全和完善“见义勇为伤亡人员保护、优待、抚恤和补助等政策,尊重、保护、帮助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明确“遵守村规民约,杜绝黄赌毒,破除大操大办、人情攀比、封建迷信、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增强卫生意识”等具体规范。

  有人认为,一些人出现一些不文明行为,那是个人的私事,这些事如果政府都要管,是不是管得太宽,强人所难。但我们国家是个“礼仪之邦”,讲文明、用礼仪,遵守社会公德,也是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我们身在社会中,身份、角色在不停地变化之中。我们有时会讨厌别人的不文明,不遵守社会公德。达州用地方法规来规范不文明,不遵守社会公德的行为,符合绝大多数民众意愿。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精神需求层次和自我认知价值越来越高,就越来越希望得到理解、受到尊重。毫无疑问,在当前的形势下,尊重社会公德,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规范文明行为,已不是个别行业、个别社会层次的需求,而是全民所需。使用公筷、见义勇为、不食用野生动物、减少垃圾生成、践行光盘行动、遵守村规民约、杜绝黄赌毒,不搞人情攀比、不搞封建迷信等,如果有人不遵守这些,就会严重影响社会风气,拖文明的后腿。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和规范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有利于社会风气的好转。

  好风尚的养成,既需要正面提倡引导,也需要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制。达州用立法的形式处罚不良社会风气行为,标志着达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入法治保障的新阶段,有了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的法律武器,将有利于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促进文明行为、引领文明风尚。法规开始实行后,首先机关单位,各级公务人员要带好头。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那我们市民的精神面貌,必然会焕然一新,从而让人们生活在更加友好、宽容、关爱、温馨的社会氛围中。(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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