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离职被索赔42万,强扭的瓜不甜

http://www.scol.com.cn(2020-8-24 8:28: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这两天校方终于同意了执行仲裁裁决,按程序办理我的离职,赔偿费用再另谈。”忻州师范学院地理系教师、博士贾某青说,自己从去年9月提出离职至今差不多一年,目前事情有了新进展。因为提出离职,贾某被学校索赔42万元,并引发了一场赔偿官司。(8月23日《彭城晚报》)

  8月21日,忻州师院人事处处长曹瑞东向贾某青委托代理人表示,学院于8月19日召开了院长办公会,决定执行“为其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仲裁裁决,按照程序来办理。至于赔偿费用方面,将通过学院发起的新仲裁来解决,校方会尽快把以上内容提到学院常委会上讨论通过。也就是说,学校虽然“有了松动”但是对于“索赔损失”依然是坚持的,只不过是“赔偿多少”需要进一步探讨。

  贾某在上岗前,是与学校签订了合同的。合同约定了“合同期间不能辞职”的条文,违反约定则需要赔偿学校损失。因为贾某“违约在先”,学校提出了索赔42万诉求。学校的说法是这样的:包括读博期间学校为其支付的工资、生活补贴等共计13.0504万元,学校为培养贾某青进行了大量投入。而按照贾某的说法,学校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共计18万,索赔42万元显然属于恶意。

  完全从法理上来说,既然贾某“违约在先”,学校要求赔偿损失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从情理上来说,要求辞职教师赔偿42万元,显然不仅是钱的问题,而是学校“想留人”的问题。其实,学校“留人”的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培养一名好教师不容易,哪个学校不想多些好教师。说到底,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教师,更离不开好教师。但是,我们也需要理智看待“教师离职”。或许依靠“巨额索赔”能够让“打算离职的教师”因为害怕而“不再离职”。问题是,即便“不离职了”,人在曹营心在汉还有多大意义!对于“想离职的教师”需要的是真情的“挽留”而不该是恐吓的“强留”,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就是这个道理。

  其实,通过“教师离职被索赔42万”的纠纷,我们看到的是教师资源匮乏的真相。如今不少地方的师资力量都是匮乏的。笔者就知道一个基本的事实,眼下暑假已经结束了,而不少“扩招了学生”的小学和初中,至今教师都没有到岗到位,有的地方甚至已经开始“降低门槛”了,“没有教师资格证”也可以参与教学。

  这说明,我们需要解决教师匮乏的本质问题。一个方面要提高教师待遇,“用制度留人”;一个方面要让更多人愿意选择师范院校,“用希望引人”。总之,只有师资力量强大了,才能少些“教师离职被索赔42万”的“强制留人”的尴尬。“教师离职被索赔42万”从法理上说没有问题,但是也该反思师资力量匮乏的本真问题。(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