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评分者当与商业绝缘

http://www.scol.com.cn(2020-8-14 8:22:3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宋鹏伟
作者:宋鹏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网上流传今年浙江高考评卷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及专家点评,引发网民热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近日通报称:作为语文评卷组作文组组长的陈建新老师在评卷结束后未经允许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评卷细节,严重违反了评卷工作纪律。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九款的规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研究决定:停止陈建新老师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含高考评卷等)。对网民反映的其个人其他相关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红星新闻8月13日)

  有关《生活在树上》是否应当得满分的争论,已经告一段落,但其产生的影响远未散去,甚至还可能在明年的高考中显现端倪。

  这就是“榜样”的力量,文章好坏虽有争议,但满分是拿到手了,不排除有些学生也准备来年效仿。只是,这种剑走偏锋之举,风险也是极高的,若不是碰到陈组长“力排众议”,可能也只能得39分。因此,此时揪住陈组长不放,不是为了讨论这篇佶屈聱牙又掉书袋的文章是好是坏,而是为了深究这种“分数奖励”的背后,是否经得起推敲——果真是慧眼识珠,还是另有猫腻,导致有人不当得利。

  出书、开办培训班、推出付费课程……这些商业活动,理当与手握评分权力的老师绝缘。裁判员不能当教练员,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顶着一省高考作文组组长的名号下海牟利,难免会让众多家长和考生趋之若鹜,即使不求私下开小灶,也期望能够更了解阅卷组老师们的口味,好在高考时能够更好地迎合,以多拿几分。至于有些人质疑“《生活在树上》为了晦涩而晦涩是否为暗中做标记”,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只需有关部门调查作者是否上过陈组长的培训班即可。

  退一步看,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须向公众回应的关键点还有很多。首先,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这样关键的岗位,有无任期限制?据报道,陈老师已担任浙江省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20年,无论是从避免利益输送,还是从考试公平、阅卷科学性的角度而言,这显然都是不妥的。其次,对高考阅卷老师尤其是权力更大的阅卷组组长,能否进行商业活动,有无具体规定?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即使当事人是清白的,此时也很难洗清。最后,改分这一环节是否经得起推敲?初评39分,陈组长介入后,直接上提了21分,自由裁量权是否过大?有无“一言堂”?

  因为私自泄露考生作文,陈老师已不可能出现在明年高考的阅卷岗位上,但很多考生剑走偏锋、投其所好的心态却不会因此而消失。文无第一,既然选择了不走寻常路,承受代价便是,只是这背后的机制当经得起推敲,事先必须排除暗通款曲的可能。唯此才能保证高考的公平,让投机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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