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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点半之后才能遛狗”,是权力的“半夜狗叫”
http://www.scol.com.cn(2020-8-17 8:22:5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大城市的犬只管理,一直是个热议话题。近日,深圳一小区物业管理处出了一则关于饲养宠物的通知,其中一条提及:遛狗时间请在晚上10点半以后。有养狗住户表示,她出门遛狗都牵好狗绳,带上嘴套,物业有什么权利限制她自由出入。(8月16日《都市晨报》)

  为何这个小区规定“晚上10点半之后才能遛狗”,小区物业给出的理由是这样的:小区居住的老人较多,为了确保老人安全,为了确保老人安宁,才有了这样的规定。“晚上10点半之后才能遛狗”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从这个角度来说,“晚上10点半之后才能遛狗”规定出发点显然是好的。但是,这种管理模式也是简单粗暴的,不仅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很可能激发业主之间的矛盾。

  随着城市管理的精细化,随着养犬管理的深度化,如今各地都在加强城市的管理,小区的管理,养犬的管理,制定的规定也越来越精细。但是,“晚上10点半之后才能遛狗”这样的规定,还是让人有了“脑洞跟不上了”的感觉。笔者认为,“晚上10点半之后才能遛狗”是拴错了管理的链子,把管理的链子拴在了不该拴的地方。

  养犬本身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是养犬的扰民问题。从这个角度看问题,我们需要知道的是无论是“喜欢养犬的”还是“讨厌养犬的”,这两个群体本身不该是对立方,只要“按照规矩来”,不出现犬只扰民现象,小区就能是和谐的。我们也需要这样的“不同群体之家的和谐相处”。

  那么,小区养犬的纠葛在什么地方呢?很显然的是,养犬的纠葛在于:其一,犬只造成的安全隐患;其二,犬只造成的卫生问题,污染了小区环境;其三,遛狗的人不按照规定遛狗,容易惊吓到老人和孩子。

  如此看来,对于犬只的管理应该在安全、卫生、不扰民等方面做事情。一个方面是,严格加强管理。也就是说,要按照犬只管理的规定进行落实。要限制养犬的数量,要限制养犬的规模,要绝对禁止养殖大型犬、烈性犬;一个方面是,要给“养犬的家庭”搞好服务,划定一个遛狗的场地,这个场地要做到“遛狗方便”又不“惊扰他人”。要提醒“养犬的家庭”,外出遛狗牵好狗绳,带上嘴套,选择乘坐货梯,排除对他人的潜在隐患。

  而“晚上10点半之后才能遛狗”的规定显然是极端的。城市居民忙碌了一天,需要等到晚上10点半才能带着犬只透透气,无疑是强人所难了。也没有这个必要。假如,“不拴狗绳”“粪便处处”“犬只乱叫”,即便是晚上12点才能遛狗一样是扰民。(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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