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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行为入刑之前更需筑牢“防线”
http://www.scol.com.cn(2020-8-8 8:27: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立法工作有关情况举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近期高考冒名顶替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于这种行为现行法律中是否有针对性规定?立法机关下一步会不会在刑法修改中对此作出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回应称,积极研究冒名顶替行为入刑问题。(8月7日《澎湃新闻》)

  寒窗苦读,考出好成绩,本应该坐在大学的教室里就读,本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却因为被别人冒名顶替而落榜,从此过上另外的寂寞人生。人生是单向度的,失去的人生是无法挽回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冒名顶替行为入刑是题中应有之义,对于背后的“权力”助推者更要严惩,但毕竟再怎么严惩,均属于“亡羊补牢”,对于当事人来说,除了解气,失去的人生是不可能回来的,因此,更需要筑牢“防线”,让冒名顶替行为无法得逞。

  冒名顶替读大学虽然例子不多,但也不是个别。据媒体报道,山东冠县人陈秋媛(化名)高考“落榜”16年后,打算报考成人教育学校,来填补心中遗憾。然而,在信息填报时她才发现,“陈秋媛”已经在山东理工大学“就读”过,并顺利毕业。而出身于贫困农家的真人陈秋媛,此前一直因为高考落榜不得不外出打工,16年里辗转多地谋生,此外,还有湖南考生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学;河南“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甚至连央视主持人康辉也曾差点成为“被顶替者”。

  冒名顶替行为绝对是可恶的,据了解,主要有三种方式。“抢”走他人的入学资格;“抢”走他人的应届生资格;“抢”走他人的身份和成绩。当然,可能还有其它方式。现在暴露出来的冒名顶替多发生在多年之前,当前信息技术发达,是否还会重演?应该说,当下还想冒名顶替,操作难度较大,但如果权力一旦疯狂,也不是不可能。这一点恐怕不是“入刑”所能够解决的,毕竟像醉驾入刑之后,只是数量减少,却没有达到“零”的效果。冒名顶替行为应该有为“零”的勇气,且要尽责尽力去办到,任何人的人生都是不可复制的,都是无法“重新”来过的。冒名顶替行为完全颠覆了一个人的人生,所造成的影响对于个体来说,简直是“灾难”。替换别人“人生”行为是不可饶恕的。

  处理冒名顶替行为。要依法可法,要用足用好法律,既要严格依法惩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又要依法通过各种法律途径,依法充分保护被冒名顶替者合法权益。同时,做好前期的“防护”,一方面通过大数据识别冒名顶替行为,不让其有得逞的机会,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让所有的考生清楚自己是否录取,这样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自己知道是否会被冒名顶替

  十年寒窗苦读,不能因为被顶替,与象牙塔擦肩而过,不让每一个考生因为冒名顶替而带来痛苦人生。既要做好事先“防范”,又要事后依法严惩,冒名顶替为“零”绝不是很难的事。(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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