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辅警管理,减少执法风险

http://www.scol.com.cn(2020-8-22 8:03:2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21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为提高立法质量,按照立法程序,自即日起将公安厅起草的《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近年来,警务辅助人员在辅助公安民警维护治安、服务群众方面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今年初,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约7.6万人。(8月21日四川在线)

  近年,许多执法部门把录用的“临时工”推到了脏、累、危的工作一线,多数真正的在编的专业执法人员却“退居二线”,从事着相对清闲的工作。执法一线直接与民众打交道,加上一些“临时工”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素质的培养,从而违法违规执法,出现执法过程中与民众发生冲突的情况,饱受社会各界诟病,不断引爆社会舆论。

  《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对警务辅助人员管的招聘、管理、职责、权利、义务、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中明确,警务辅助人员根据警务管理需要,划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文职辅警协助开展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辅助工作。该办法勤务辅警可以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履行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巡逻、检查、传唤、抓捕,协助疏导交通等职责。但该办法明确,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除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外的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等10项工作。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交通执法管理任务不断增多,公安交警部门原有的执法力量已无法承担繁重的执法任务。因编制有限,基层交警部门不得不雇用临时工执法。临时工辅助正式执法人员执法是可以的,但不能代替。现在四川对辅警的工作进行了规范,禁止“辅警独立执法”,从而使执法更加规范,倒逼正式的执法人员必须冲到第一线去,各级领导必须到第一线带队执法。

  《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希望有关部门明确“持证执法”,提高执法主体的规范化程度,执法过程中不管出了什么事,就不能再以“临时工”执法作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当前我国执法主体还存在职权交叉、权责不明等问题。而“持证执法”,禁止“临时工”执法,只是执法主体规范化建设一个外在措施。四川在规范辅警职责,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的同时,应该按照中央的要求,归并执法队伍、综合设置机构、推进综合执法,使各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得到有效整合,使人力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从而弥补执法人员缺口。(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