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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高空抛物应成启蒙教育“第一课”
http://www.scol.com.cn(2020-7-26 7:39: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7月23日下午5点不到,成都市金牛区蜀跃路附近一个高层小区里,在家休息的业主们纷纷放下手中的事,朝6栋的高层望去。原来,这里有人向窗外扔东西,扔下来的东西经过20几楼的自由落体,重重砸在1楼住户院子里搭起的透明挡板上。“咚咚咚”的响声引起了陆续回家的人们的注意,也把1楼院子旁边菜鸟驿站的业主们吓了一跳(据7月24日《红星新闻》)。  

  在楼下居民报警之后,警方和小区物业通过排查,确认抛物是来自20楼一住户家庭,“始作俑者”居然是一位5岁的小男孩,在短短的不到10分钟时间里,这个“熊孩子”从窗口扔下的不仅有塑料凳子,还有小朋友的卡片、一盆绿萝、四五十公分长的(玩具)车、方形的小册子以及很厚的书。窗外俨然成了熊孩子的“垃圾桶”。而在孩子“作案”过程中,负责监护孩子的奶奶正在厨房做饭,对此也是毫不知情。幸亏没有伤着人,否者后果无法想象。  

  高空抛物,一直被认为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尽管国家法律已经将高空抛物上升到刑责高度,日前,成都女子周某某与男友争吵后,从10楼的家中扔下一把菜刀,虽然没有伤到人,但任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然尽管如此,这一“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依旧没有完全消除。  

  相关报道显示,实施高空抛物者,除了少部分是成人因酗酒、闹矛盾等失去理性所为以外,八成以上的高空抛物者均是来自未成年的“熊孩子”。同样是前几天,湖北黄梅一9岁小男孩,只因上楼时被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绊了一下,就心生怒气,将自行车从18楼窗口扔了下去,正砸在楼下行走的朱女士身边,稍微出现偏差,朱女士恐怕也就性命难保了。  

  未成年人尤其是幼童,认知能力有限,甚至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不仅好动且好奇心还特别强。高空抛物在这些“熊孩子”眼里,恐怕也就是一种新奇的“玩耍项目”。因此,不仅一个家庭特别是家长和监护人,都应当将高空抛物的危害和拒绝高空抛物作为孩子启蒙教育的第一课,国家和各级政府也应当将拒绝高空抛物“从娃娃抓起”。实际上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民法大典》等相关法规,早已经将未成年人实施的高空抛物等侵权责任与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进行了“连坐”,而“剩下的”的关键问题就是家长如何教育孩子不要用高空抛物来“坑爹”了。  

  对于居住在城市小区尤其是高层住户有孩子的家长,应当在孩子智力启蒙阶段,在严格约束孩子不靠近敞开窗户的同时,向孩子“灌输”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并身体力行的不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孩子进入幼儿园之后,幼儿老师也应当通过孩子喜爱的游戏方式,教育孩子不要高空抛物。通过家长和幼儿园乃至小学老师的共同教育,让孩子从一“懂事”开始就对高空抛物视为禁忌。可以说,消除发生在未成年人特别是“熊孩子”群体中的高空抛物行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也就“治愈”了大半甚至更多。(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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