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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洱海洗狗被罚1000元,冤不冤?
http://www.scol.com.cn(2020-7-31 8:11: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维扬书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目前,网友举报有人在洱海边清洗宠物,收到举报后,大理市洱海管理局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当事人为河北游客李某,7月12日自驾车来到大理,沿洱海游玩途中将自己的宠物带入洱海湖区和罗荃半岛附近的湖滨带内进行清洗。7月28日,大理市洱海管理局执法大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处理决定。(7月30日央视新闻)

  洱海,古称昆明池、洱河、叶榆泽等,因其状似人耳而得名,1981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苍山洱海自然保护区,1994年晋升为国家级,主要保护对象为高原淡水湖泊水体湿地生态系统、高山垂直带植被及生态景观、冰川遗迹、以大理裂腹鱼(大理弓鱼)为主要成分的特殊鱼类区系。河北游客李某自驾车到在大理洱海游玩途中,因将自己的宠物带进洱海湖区和罗荃半岛附近的湖滨带内进行清洗被罚1000元,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

  有网友替涉事游客叫屈,四川成都网友“公元627”抱怨“严重了吧,洗狗能排多少污水?”新疆乌鲁木齐网友“小时候jiushuai”质疑“过分了,狗洗澡就罚款,如果水牛要你下去滚澡怎么罚?”更多的网友则对大理市洱海管理局的做法表示支持,福建泉州网友“一品老伯”认为“保护青山绿水必须用重典”,陕西西安网友“邻家小二黑”觉得“罚款一千元太少了”。

  那么,游客洱海洗狗被罚1000元,到底冤不冤?笔者以为,这要看大理市洱海管理局执法大队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于法有据,处罚是否得当。

  报道中提到,大理市洱海管理局执法大队对涉事游客罚款1000元,其依据是云南省地方出台的法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2019年9月12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订、2019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并于同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说明其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第四十三条“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之第六款:“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清洗车辆、宠物、畜禽、农产品、生产生活用具”,可见,游客洱海洗狗被处罚,适用法规没错。

  洗狗被处罚1000元是否过重?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一级保护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第九款明确:“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清洗车辆、宠物、畜禽、农产品、生产生活用具,情节轻微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不难看出,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对游客洗狗行为是按照“情节轻微”上限和“情节严重”下限处罚的,处罚适当,并无不妥之处。

  这几年,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到大理旅游。在陶醉于大理秀美的景色之余,少数游客一不小心就忘乎所以甚至触犯“红线”,让自己舒爽的心情大打折扣,游客在洱海洗车、洗狗被罚款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2019年2月7日下午3点左右,游客张某某在洱海边洗车、洗衣,并在岸边树上晾晒衣服和毯子,受到2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19日,游客崔某某在洱海里清洗奥迪车,被罚款2000元;今年3月2日,大理市洱海管理局根据网友举报,对车牌为云A ONQ52、在大理市环海路挖色镇海印村附近将狗放进洱海游泳的当事人也进行了行政处罚。

  2020年1月至今,大理州和洱海管理局累计共出动人数1.5万人次,限期整改4起,制止滩地违法763起,查处排污口1起,行政立案139起,移交案件5起,查处滩地洗车6起,污水处理设施2起,制止非法捕捞822起,办理涉环保行政案件15起,行政拘留2人,行政罚款26.8万元。

  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洱海也是大理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游泳、垂钓等活动,更不用说洗车、洗狗了,游客洱海洗狗被罚1000元,一点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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