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要“领先一步”而非“亡羊补牢”

http://www.scol.com.cn(2020-7-21 8:11: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军荣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期,全国多地进入汛期,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先后有多名儿童溺亡。7月6日至13日,在广东东莞、浙江温州、广西平果以及河南濮阳等地发生了多起儿童溺亡事件。7月1日,在广东惠州,一天之内发生3起溺亡事故,造成5人溺亡。更让人痛心的是,6月21日,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8名小学生玩耍时落水,全部溺亡。(7月20日《法制日报》)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5.7万人死于溺水,相当于每天有150多人溺亡,其中因溺水身亡的未成年人高达2万多名。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指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暑期非正常死亡的“最大杀手”之一。暑假期间未成年人溺亡事故每年重演,何时才能减少至“零”呢?

  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件,原因各异,但却有规律可寻。据相关通报分析称,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另据专业人士剖析,未成年人溺水在主观上的六大因素是:无知危险、无视警示、好奇心理、侥幸心理、恐惧心理、技能缺失。这些因素一方面表明防溺水存在诸多的“短板”,另一方面安全教育还存在欠缺,有的仍然停留在纸面上。

  溺亡事故频发生,防溺水需要不断升级,要“领先一步”而非“亡羊补牢”。其一,需要将安全意识根植于学生的大脑中,在遇事的时候能够成为一种“习惯”。安全教育应成为一种生活教育,学生要有实际的体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学校要多开展生存技能的培训课程。比如重庆潼南区的中小学原则上每周会上一节安全教育课,基本生存培育行动主要培育五项技能,第一项就是游泳,其他几项分别是灭火、急救、正当防卫和劳动;其二,家长要做好保护工作。在安全教育方面,家长更要重视学习。很多家长虽然觉得安全教育固然重要,但实际上却认为危险的发生是“小概率事件”,所以家长往往争相参加数学、英语、诗词鉴赏等讲座,很少参加安全教育类的公益讲座。唯有重视学习才能更好的保护好孩子;其三,危险地段要严防死守。在河道、湖泊、鱼塘等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增强人员巡查。还可以启用人脸识别警告系统防溺水,只要学生到水边玩耍,系统就会自动报警;其四,需要责任到人,需要追究到人。不管是孩子的家长还是相关责任人,要承担责任的决不能放过。这更需要完善法律,利用法律的力量倒逼做好防溺水措施。

  每年暑假,都会出现以生命的代价来提醒安全,可痛心的是,那么多的生命并没有“逼”停事故的发生。防溺水需要不断升级,要走在前面,而不是只做些“亡羊补牢”的事。(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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