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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谁是“好人”
http://www.scol.com.cn(2020-7-11 8:08: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安徽亳州。涡阳市民郭刚举报称自己2018年3月见义勇为的事迹被他人冒名顶替,对方登上当年6月的中国好人榜,并获相应奖励。2018年3月1日,当地一辆校车和轿车相撞翻入河沟,郭刚等4人下河共救出8人。多位村民及其他一起救人者为其作证。目前相关部门介入(据7月10日《澎湃新闻》)。  

  校车大冷天发生交通事故翻入河沟,附近路过村民踊跃下水施救。事后,几位表现突出的年轻人不仅上了省级卫视,还登上了“中国好人榜”。岂料却节外生枝,一位名叫郭刚的村民,不仅声称自己才是真正的救人者,而且质疑已经获得“中国好人”荣誉的四人之一,且排在首位的宋志伟是“冒名顶替”,之所以被推举获得荣誉和奖励,是因为宋和村干部是“亲戚”。原本是件非常令人感动的见义勇为壮举,硬生生的闹起了“乌龙”。究竟谁是“好人”?相信最终会有调查结果。  

  虽然暂时无法确定宋志伟是否存在“冒名顶替”,但可以肯定的是,郭刚的确参与了救人,这不仅有包括已经获得荣誉的其中三人和多位村民作证,更有事件发生不久省级卫视的现场采访为凭。在公开播出的现场采访中,郭刚也详细描述了当时的救人过程。诡异的是,在被举报“冒名顶替”之后,被质疑对象宋志伟在向媒体叙述当时救人情景时,居然和郭刚的描述“如出一辙”,不仅都声称救出了校车司机,还都表示手被车窗玻璃割伤,并且都去了卫生室包扎过。唯有不同的是,郭刚是声称和自己弟弟共同救的司机,而宋志伟则表示是和其他村民。  

  应当说,从宋志伟对当天情况的描述中可以听出,他确实也参与了对校车的救援,至于具体救援的细节,因为当时年纪较轻很多人不认识他,且参与救援的村民又比较多,因此并没有得到更多的“旁证”,倒是郭刚的现场施救,包括已经获得荣誉的三位村民在内不少人都明确表示看到了。而郭刚所在村的村支书在对郭刚是否救人,宋志伟是否存在“冒名顶替”这一关键问题上,应当更有发言权,但遗憾的是他却选择了“不置可否”。  

  在笔者看来,郭刚和宋志伟应当都参与对事故校车的救援,并且郭刚的表现还更为突出,或是阴差阳错,导致了他的行为并没有获得政府认可。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们都是我们社会中的“好人”。倒是所在地县文明办主任裴力的一番话,笔者反觉得既不恰当,也有对自己工作存在疏忽的故意掩饰,他认为郭刚举报宋志伟“冒名顶替”是出于“利益之争”,因为宋志伟等四位村民获得了“中国好人榜”3万元现金奖励,郭刚想从中“分钱”才想起举报,用他的话说,如果郭刚真做了见义勇为,当初为什么不说,而要等到2年过后,看到宋志伟拿到3万块钱奖励才举报人家“冒名顶替”?  

  这样的思维逻辑很有些“你不撞人干嘛扶”的味道。多位村民不仅都证明郭刚确实参与了救人,同时也都证明郭刚此后一直在外打工,对县里申报评选见义勇为活动毫不知情,退一步说,即便是出于奖励予以举报,如果情况属实,那也是郭刚应当得到的奖励,何错之有?倒是裴力主任口中言之凿凿的所谓全部村镇数万人参与点赞,建立微信群等声势浩大的评选活动,不少村民反而都表示“不知道”。 

  无论宋志伟是否“冒名顶替”,也无论郭刚是否出于利益进行举报和质疑,如果郭刚和宋志伟都参与了校车事故救人,他们都应该是值得我们尊重的“好人”,让“好人有好报”既是人们的心理期许,同样也应该是政府部门尤其是文明办所助力实现的价值取向,把郭刚的正常诉求理解成“为钱而来”,这是对好人行为的玷污,更不应该是文明办主任应有的思维逻辑。期待相关部门通过调查,给郭刚也给社会一个让人信服的结果。(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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