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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见义勇为作证也是弘扬正能量
http://www.scol.com.cn(2020-7-3 8:33: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月26日,翁佳浩在广东深汕特别合作区百安村自然海滩因为救人不幸溺亡。由于缺乏目击证人,一度让当地为翁佳浩评定见义勇为申报工作停滞。7月1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找到了关键性目击者、同为救人者的香某,为翁佳浩申报见义勇为的工作得以继续展开。(7月2日澎湃新闻)

  如果没有充足证据,见义勇为行为申报将难以认定,见义勇为者就无法获得相关荣誉,以及享受物质奖励和社会保障等优待政策,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退伍军人翁佳浩因救人不幸溺亡,深汕特别合作区积极寻找关键性目击者,彰显了政府部门的责任担当。笔者认为,为见义勇为作证也是弘扬正能量,对发扬光大见义勇为精神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

  在他人遇险和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或国家、集体等利益遭到不法侵害时,见义勇为者勇敢地站出来,实施救援和同不法分子作斗争,这种勇于奉献的见义勇为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弘扬社会正能量的一种正义行为。然而,见义勇为者一旦出现严重伤残或意外身故,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和救助,其整个家庭将由此陷入困境,造成英雄流血又流泪。为鼓励民众见义勇为,不少地方政府都出台了相关激励和保障性措施,对见义勇为者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予以社会保障等优待政策,从而纾解见义勇为的后顾之忧。比如广州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标准,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现金奖励,在就业、专项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也有许多优厚的待遇。

  见义勇为者获得精神和物质等奖励的前提条件,就是申报见义勇行为获得认定。但现实生活中,一些见义勇为行为,或没有目击证人、相关图片和视频等证据材料,或目击者证人害怕打击报复不敢作证,甚至获救者因种种原因也不愿意作证,使评定见义勇为申报工作卡了壳,很难开展下去。如此状况,见义勇为得不到认定,见义勇为者也就无法获得相应精神和物质等奖励,更谈不上享受社会保障等优待政策了,这将令见义勇为者感到心寒,或许今后再也不愿去见义勇为了,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导致见义勇为越来越少,遇险者得不到及时救助,不法行为也得不到遏制和打击。这当然是公众不想看到的情形。

  翁佳浩勇在海滩勇救遇险儿童,孩子被救上来了,自己却因体力不支不幸遇难。其英雄事迹令人动容,当地政府部门为其积极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一度因证据不足,申报程序无法走下去。可喜的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没有就此将申报工作束之高阁,而是积极寻找到了关键性目击者,让申报工作得以继续,这种责任担当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应该给一个大大的赞。见义勇为行为获得认定和奖励,也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和褒奖,让更多的人看到,见义勇为不仅有宝贵的精神奖励,还有丰厚的物质奖励和“兜底”保障性措施,将能激励更多的民众,加入到见义勇为正义行动中。

  英雄流血,决不能再让他们流泪。笔者认为,在政府部门为见义勇为按程序申报认定的同时,获救者、目击者等见义勇为知情者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提供证言、现场监控或图片、视频等见义勇为行为的关键证据,让英雄能得到社会认可和获得应有荣誉和奖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正能量精神。(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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