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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天府网评:民法典宣传需要把握的五个维度
http://www.scol.com.cn(2020-6-17 14:16:0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图八木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文章指出,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因此,在宣传上必须下大力气,把握五个维度,方能达到预期效果。

  宣传站位上要有高度。“高度决定视野”。对民法典的宣传,宣讲者自己的站位高度决定了宣讲所能达到的效果。为什么说民法典是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等到底有什么重大意义?这些都要宣讲者站在国家、民族和社会的高度去弄通弄懂,特别是“三个必然要求”必须要讲清楚,而不是照本宣科,泛泛而谈。

  宣讲方式上要有角度。“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民法典是一部综合性法律,涉及到的内容方方面面,每一个人从不同的角度去学习民法典时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对于民法典的宣传上,也不需要做到大而全,面对不同的受众,只要从不同的角度切入进去,就会起到不同的效果。对于受众感兴趣的内容,可以多讲一些,其他内容则简要叙述就行,切忌没有重点或全是重点,受众不是法学工作者,不需要掌握那么全面的内容。

  宣传把握上要有尺度。“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在民法典的宣传上,尺度的把握也很重要,民法典是有温情的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戒尺。里面有很多条文都是倾向于弱势群体的。当法律向某一群体倾斜时,势必会影响到另一部分群体的利益,这是正常的形象。法律只会在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基础上照顾最广大群体利益。因此,在民法典的宣传上,还要把握好尺度,要以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案例讲解,切忌因民法典的宣传而激发新的矛盾。例如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章节中,都是涉及婚姻家庭中各方利益关系的内容,“清官难断家务事”,民法典虽然已经较为全面,但也还没有包罗万象,有些家务事是辩解不清的,加之民法典的相关配套法律解释还有待出台,所以在宣讲中就需要特别注意。

  宣讲内容上要有宽度。民法典可以说是对原来的婚姻法等法律的继承与延续,所以对民法典的宣传,除了要讲解好几个讲清楚外,还要讲清楚民法典与原来的婚姻法等法律的关系与变化,特别是修改与增加的内容,而不能只针对民法典的内容进行宣传,否则很容易让受众以为这是一部新修订的法律。在宣传的同时,还要引导受众不但学法,还要学会用法,在遇到民事问题时,要善于通过民法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宣传讲解上要有深度。民法典涉及的民事内容有很多,不但涉及到婚姻家庭,还涉及到原来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民法总则共九部法律内容。这些内容都和人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息息相关,可以说与每一个人都有关系,没有人能够置身事外。因此,在宣讲中就要求能够将问题讲深讲透彻。这就要求在宣讲中不能只注重全面而不注重深度。特别是对那些文化层次不是很高的普通受众,如果只是泛泛而谈的条文宣读,他们肯定会失去倾听下去的兴趣,只有选择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讲深讲透,同时例举鲜活的案例,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自觉学习的积极性。

  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首先要加强自己的学习,只有在自己学深悟透的情况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去宣讲才会更有针对性,更有说服力,也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达到宣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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