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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购物节”消委会不能只作消费提醒
http://www.scol.com.cn(2020-6-18 8:19: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一年一度的“618”电商年中大促来袭,漫天飞的直播促销红包、预售、订金、满减掀起了后疫情时代新一轮的购物狂潮。在此,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市广大消费者,剁手一时爽,应理性消费,避免低价陷阱。(6月15日中安在线)

  一年一度的“618”电商年中大促销活动开启,各种网购平台推出各式各样的促销措施,如付定金立减、超级分享券、无门槛券、店铺优惠券、红包省钱卡……各种促销手段考验着消费者的计算能力和细心程度。同时,一些电商通过“电商专供”“赠品猫腻”“先涨后降”“预售陷阱”等,给消费者布了许多“雷”,挖了不少坑,就等着消费者去踩去跳。

  这几年,每年“618”“双11”“双12”疯狂的降价促销刺激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消费者也“乐”在其中。但是狂欢的尽头,总是“一片狼藉”,给消费者带来信息“骚扰”的同时更多的是暗藏隐私泄露、网络诈骗等风险,甚至陷入售后服务“难于上青天”的困境。虚假促销、订金不退、迟迟不发货等问题层出不穷,退款问题、商品质量、发货问题则屡屡成为电商消费投诉的前三大“老大难”问题。2019年双11期间,全国网络消费前十大热点投诉问题依次为:退款问题(21.21%)、商品质量(11.81%)、发货问题(10.55%)、虚假促销(7.94%)、网络欺诈(7.63%)、霸王条款(7.00%)、售后服务(5.64%)、订单问题(5.43%)、退换货难(4.18%)、网络售假(3.87%)。因此,在“618”前,合肥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不盲从、不冲动,这是应该的,也是他们的责任,但光有提醒是不够的。

  最高法院明确规定,“网上销售商品有价格欺诈行为,诱使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即使该商品质量合格,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和保底赔偿”。但通常情况下,虽然消费者事后发现了网店存在着各种欺诈行为,但由于取证难,加上没有太多的精力去打官司,因而,大多选择了能忍则忍。对于“618”商家存在的欺诈等行为,消委会不能让消费者自己去发现,自己去打官司,而是要主动作为,认真去查处。消委会提前介入,在“618”前对发现有问题的商家进行处罚,并责令他们在“618”期间下架,就会对那些不守规矩的商家起到威慑作用,他们就不敢再做出欺骗消费者的事情。

  网络商品交易虽然和商场直接交易不同,但这类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必须货真价实,质量必须要合格,不能侵犯消费者的利益。每次大促销活动期间,网络商品假货频现,投诉率居高不下,根本原因是有关部门监管不严。现在相关部门往往要求网络平台对电商的资质等进行把关,但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保证网购商品的质量,关键在于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等对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要进行严格的监管,要主动作为,严把质量关,决不能让民众自己瞪大眼睛在网站去甄别,也不能等消费者发现了问题才去查处。市场监管部门有专业的仪器和专业的水平,通过抽检可以发现常人用肉眼看不到的质量问题。所以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为网购商品质量把关,这是其职责所在。

  消委会只在“618”还应该对电商的产品作严格的检查。不仅要抽查、抽检,更应该对查到问题的产品进行重罚,并通过媒体等对其进行曝光,将电商的不良记录计入诚信系统。只有天天“排雷”“扫雷”,才能让生产者不敢生产伪劣商品,才能让销售者不敢销售伪劣商品,从而维护网购的正常秩序,给消费者一个放心的消费空间。(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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