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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被遗忘车内死亡”敲响儿童安全防护警钟
http://www.scol.com.cn(2020-6-28 13:37: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湖南平江县公安局27日发布通报,6月25日,平江县一男子照看邻居家4岁幼童时,因疏忽将其反锁在车内数小时,致其死亡。通报称,涉事男子系平江县公安局长寿派出所辅警,目前已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6月27日中国新闻网)

  湖南平江县这起4岁幼童被遗忘车内死亡事件,并非个案,近年来各地发生多起类似致死事件,敲响了儿童安全防护的警钟。类似致死事件大部分是因为监护人疏忽而引发悲剧。笔者认为,莫让监护失职成“儿童杀手”,监护人应当履职尽责,尽可能消除对儿童造成伤害的安全隐患,杜绝类似致死事件发生。

  无独有偶,6月20日,广州花都,2名男童自行进入一辆未锁车门的车内活动。后疑似触碰车内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因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不幸身亡。据统计,从2013年至2018年,我国媒体报道中,出现的儿童被困车中事件达到惊人的141起。有147名儿童被困车中,其中40人不幸死亡。而3岁及以下被困儿童,占统计案件被困儿童总数的68.7%。被锁车内儿童的死亡原因,主要是由于高温中暑和窒息所致。而儿童被困密封的车内,往往没有自救和求救能力,也增加了此类致死事件的风险。

  儿童被困车内致死悲剧频频发生,究其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其一,幼儿园校车司机及跟车老师、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由于一时疏忽大意,将儿童长时间遗忘在车内,等发现时已为时已晚;其二,一些顽皮的熊孩子,或自行用车钥匙打开车门进入车内玩耍,或进入停放的未锁车门的车内,此后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车门锁死而无法打开,最终引发了悲剧,这种情形与家长等监护人看护不力,有着很大的关系。

  不管是家长等法定监护人,还是受委托的临时监护人,因疏忽大意将儿童遗留车内,显然是监护失职的行为,一旦引发悲剧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和法律责任,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湖南平江县这名男子接受委托照看邻居家4岁幼童,竟然将幼童反锁在车内数小时致其死亡,就是一个鲜活例子,其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属于咎由自取。

  如何避免类似致死悲剧,一方面,校车司机及跟车老师、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认真履行监护的职责,在锁车前要养成打开车门检查的习惯,细致做好儿童安全和管护工作,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家长要将车钥匙放在孩子触碰不到的地方,以免孩子私自拿车钥匙开锁进入汽车发生意外;而车主在停车离开时,一定要保持自己的汽车处于锁住状态,不给熊孩子进入车内的可乘之机。同时,为了预防孩子不慎被锁车内能够及时脱困,家长可以让孩子学习一些自救方法也很有必要,比如大声呼救、摁喇叭、拍打窗户等,以吸引路人注意而前来施救,或想办法打开天窗、后备箱自行爬出,以避免坐以待毙。

  一起起悲剧的教训,十分深刻。监护人应当成为儿童的“保护神”,不该让监护失职行为成为“儿童杀手”。但愿在社会各方和监护人共同呵护下,孩子们能安全、健康成长,类似致死悲剧不再上演。(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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