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子女陪护假”不能光有“纸上功夫”
http://www.scol.com.cn(2020-6-19 8:13:2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陪护假。” 记者近日了解到,《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已经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6月18日《工人日报》)

  “子女陪护假”用地方法规的形式落实在纸上的,不只是甘肃省。2016年起,全国已有18个省市通过地方立法或者行政规定等方式对“子女陪护假”作出规定。现在的年轻人大多都是独生子女,既要照顾自己的子女又要照顾年迈的双方父母,确实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本以为有了“子女陪护假”政策,可以让子女静下心来照顾生病的老人,让老人尽快康复。但“子女陪护假”在许多省份只是停留在文字上,没有真正得到落实。有一些企业职工感慨,企业连年假、婚假都不能保证,这项政策落实起来更难。

  制定法律法规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如果没有执行力,可能让更多人失望。“子女陪护假”肯定让很多企业接受不了。现在,这假那假已经够多了,一年有将近130天,企业用工成本也在不断加大,这个时候又增加一个“子女陪护假”,等于给每个员工多放15至20天的假期,这段时间内,员工不但没有给企业产生效益,反而企业要倒贴给员工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这段时间内的工作还需要有人代替,一进一出相当于在每个职工身上至少多花了一个月的工资和福利,企业怎么能承受得起?

  “子女陪护假”虽然以“条例”的形式发布,但没有强制性,有的企业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选择规避这一政策。企业如果不认真去执行,有关部门也拿企业没什么办法。再说,老人到底有没有生病,需要不需要子女回家去护理,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标准。另外,即使职工的父母真的生了病,需要子女去陪护,如果企业不批,那职工向什么部门去反映,去投诉?即使有关部门认真处理,等处理完了,老人的病情也早已被耽误了。此外,劳动者在企业面前较为弱势,很难主张权利,职工如果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就等于把企业老板得罪了,以后还能不能在这个企业继续干,也就很难说了。多种原因,可能使“子女陪护假”政策难落地。

  “子女陪护假”既然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那就不是闹着玩的,更不能当儿戏,内容不能含含糊糊,必须有可操作性,必须具有严肃性,必须有执行力,不然,只停留在文字上,那没有意义。因此,有关部门应该拿出具体的强制性执行措施,加强刚性约束,要有更加具体明确的实施细则。如:明确哪些人在什么情况下能够享受“子女陪护假”,明确如何申请,申请时需要哪些材料?如果企业不执行“子女陪护假”,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而且明确如何处罚。同时,在出台“子女陪护假”的同时,应该出台政策,将这部分“陪护假”的费用,通过减免税收、财政弥补、政府扶持等方式消化冲抵,这样才能提高企业实施“子女陪护假”的积极性,使这一政策落实到位,增强法规的权威性。

  当然,最关键的是,要解决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那些独生子女家庭将不得安宁,更无心工作,毕竟就算有“子女陪护假”,也只有10多天的时间,老人如果病了,这些时间远远不够。因此,国家要出台财政、税收、土地使用优惠等政策,鼓励兴办更多的养老院。减轻养老的收费等,让更多的老人能到养老院养老,养得起老,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让子女更加安心地工作。(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