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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等事故发生了才“发现”管理的“糟糕”
http://www.scol.com.cn(2020-6-15 8:18: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月13日16时40分许,一辆牵引车牌号为浙CM9535、挂车牌号为浙CM138挂的液化气槽罐车,行驶至G15沈海高速公路往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互通匝道中段时发生爆炸,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发生了二次爆炸。经初步核实,截至14日10时,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172人受伤,伤员均已送医救治。(6月14日《北京晚报》)

  对于当地村民来说,真是飞来横祸,宝贵的生命在瞬间消逝。许多人的生活从此“拐弯”,然而,看似偶然的“事故”,实际上可能早就埋下了“祸根”。防患于未然的真正含义别在事故发生之后才明白,也别等事故发生了才“发现”管理是多么“糟糕”。

  事故的原因还在查找之中,救援正在进行之中。但此起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已经显现。与此同时,记者了解,G15沈海高速槽罐车爆炸事故中涉事的槽罐车属于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5日。相关行政处罚显示,从2016年至2018年,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曾被温州市和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罚10次,合计罚款金额14100元。其中4次的处罚原因显示为“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2次因“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被处罚,2次因“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等。此外,法律纠纷方面,该公司从2014年至2019年,涉及4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虽然事故的发生与本次发生的爆炸不构成直接的因果关系,但企业的管理“混乱”恐怕是不争的事实。这样的企业可以说是“生病”了,事故中的液化气槽罐车可能是“带病”上路了。一家“生病”的企业能够保证所属车辆健康上路吗?

  当事故发生之后,我们很自然地要去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这是“直接原因”,对于管理者的原因也会同时查找。一查,就会发现许多问题。对于企业来说,管理是根本。如果管理出了问题,衍生出来的问题会很多,哪怕是些小问题,也极有可能会酿成大祸。况且还是本身就充满着“危险”的液化气槽罐车。事故发生的定律至少有两个,一个是墨菲定律。即做任何一件事情,如果客观上存在着一种错误的做法,或者存在着发生某种事故的可能性,不管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小,当重复去做这件事时,事故总会在某一时刻发生。也就是说,只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存在,不管可能性多么小,这个事故迟早会发生的;另一个海恩法则,即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而消除安全事故的定律,最好的办法是管理。当管理者变“糟糕”了,事故也就会随之而来。让管理变得精细,一靠制度完善,二靠监管严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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