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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已取消的证明”继续刁难群众
http://www.scol.com.cn(2020-6-9 8:17:1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20日,甘肃某县的陈旭(化名)去社区开了一张单身证明,上面写着“婚姻状况为未婚”,落款是当地社区居委会。陈旭说,这一纸证明开起来并不容易。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了一大批证明事项,方便群众办事,取得显著效果。但是,有的单位仍要求群众开具一些被取消的证明,给群众办事造成了困扰。(6月8日《人民日报》)

  婚姻证明、亲属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事项,是“已经取消的证明”,可是在一些地方群众办事的时候还是“必须得提供材料”。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已取消的证明”事项,大有借尸还魂的趋势。

  报道中的陈旭之所以要开单身证明,是因为他想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银行要求出具。根据2015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经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说,单身证明不需要再证明了。

  证明取消了,为啥还要开?要开的证明,是否必要?这不仅是群众的疑问,有时连一些基层工作者也感到不解。然而,让人纠结的是“已经取消的证明”还是取消不了:比如,有些 部门需要的“死亡证明”“亲属证明”,明明有户口簿、殡葬部门开具的“火化证明”,可是群众取去世亲人的银行存款,公证处还是索要基层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亲属证明”。

  “已经取消的证明”一些部门依然索要,暴露的问题不小。

  其一,是政令不畅。“已经取消的证明”,明明是国家有关部门命令禁止的,可是到了一些基层单位,依然索要,将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当成了耳旁风,政令的“中梗阻”“下梗阻”现象需要治理。政令必须一竿子插到底。

  其二,是信息壁垒。“已经取消的证明”之所以还能出现,还牵涉一个信息壁垒的问题,是信息壁垒还没有完全打破。在数字时代,所有的信息都应该通过网上传递,当所有部门的信息都实现“一网可查”的时候,也就不需要所谓的证明材料了。

  其三,是教条作风。虽然有的时候确实需要“某些信息”,但是有的时候“某些信息”未必需要“明说”。比如,一个户口本上的信息,就能证明是不是结婚了,是不是死亡了,是不是亲属关系,何必非要教条地让“基层盖章证明”?

  总之,“放管服”改革必须走入深水区,别让“已取消的证明”的证明继续刁难群众。说到底,还是必须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不能让不作为、乱作为祸害了改革举措。 (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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